上班車多擁擠,機車要守規矩,不要騎到禁行機車道~

unclefly wrote:
這位騎士的騎車風格有問題也是事故原因之一我並沒否認啊!
講到禁行機車這不是硬扯吧!
我說如果他不要騎到禁行機車道,
不就不會碰到我,
這場事故就不會發生,
這樣講有錯嗎??請教高明!


我倒是看到一推捍衛機車的網友,
一看到人家提「禁行機車」就開始凹汽車也有人開慢車道,
開始凹這是惡法,
感覺好像機車騎「禁行機車」是合理合法的,
還真難理喻,在台灣理性討論一件事真的很難~~~


你的意思就是機車騎到禁行機車道是車禍主因,但事實並不是這樣啊

事實是兩位的防衛駕駛觀念過差,依你敘述那位騎士根本無此觀念,這才是主因!

如果騎上禁行機車是主因,那每天的每個路段都會有此類車禍了

unclefly wrote:
順道一提:
在這邊也常見網友為了閃什麼結果自己失控或是撞倒別人,
我一直以為,不要亂閃才重要~


砂石車逼你線你還不會閃嗎? 有時候不閃傷害更大...



另外我表明禁行機車是惡法,但並沒說目前騎上去是合法....

unclefly wrote:
我沒說我完全沒錯,因次我才願意跟他各自負擔損失,
整個我想要強調就是,大家都照規矩走在該走的路上,是可以減少一些事故發生的機率的!

要說我有錯,大概錯在綠燈起步太快還有我的車子加速比較強嗎?

你沒有錯,錯在機車,但不是因為他走禁行機車道才發生車禍。
而是他不顧後方來車強行變換車道加上同車道超車。
這樣的行為不管走哪個車道,下場可能都差不多。
不會因為他走機車專用道就不會有事。
我每天都走在禁行機車道上,也沒有出什麼事,差別就在我沒有亂鑽。
unclefly wrote:
不合法就不用講什麼合不合理了~~

你這樣講就不對了。
社會環境會變。科技會進步。
這都會影響法規是否合用是否合理。
也許20年前機車性能真的跟不上法定速限會阻礙車流,
所以規定機車不能跟汽車走同一線,這很合理。
但20年後造車技術進步了,市區的法定速限對大部分
機車來講已經不是問題,那麼這樣的規定就不合理了。
在美國解放黑奴前,大家都認為黑人是奴隸是理所當然的。
法律也沒有禁止,但是合理嘛?顯然是不合理的嘛~~!
所以才會有林肯的解放黑奴宣言。
所以法律才需要依照社會環境來做修改。
NYPD SWAT wrote:
這觀念,就跟政府官員...(恕刪)
所以機車在外車道就不會被撞倒?神功護體?

這種想法就跟機車騎上台灣高速公路就一定會摔倒
而外國不會,所以台灣要禁止一樣莫名其妙。
orea2007 wrote:
這種想法就跟機車騎上...(恕刪)


台灣這種腦袋打鐵的官員太多了,今天又看到台北市交通局要求公車10秒離站,我只覺得,這些官員是要把台灣搞爛嗎?

NYPD SWAT wrote:
台灣這種腦袋打鐵的官...(恕刪)


可不可以請台灣管陸路交通的官員來個機車通勤體驗一個月,公車司機體驗一個月,司機自己當之類的活動啊
NYPD SWAT wrote:
今天又看到台北市交通局要求公車10秒離站,我只覺得,這些官員是要把台灣搞爛嗎?...(恕刪)

公車上下客完10秒離站有什麼不對呢?
如果你是坐公車上下班, 每天坐到那種霸著大站搖車的司機, 你或許就不會這麼說了...
maa1685 wrote:
公車上下客完10秒離...(恕刪)


您確定交通局要求10秒鐘出站標準為何?乘客坐下算?刷卡算?後腳踏上車門踏板算?

之前交通局才大力宣導要求車上乘客做好後再開車,現在又來要求10秒出站。

等等乘客摔傷了,又怪司機沒開好車,都是官在說的拉。

還要我坐公車就知道勒,我坐公車的時間可能比這些官員任期還長勒,笑死人了。

不過離題了,我就不多做回應了.....
國中路與國光路交叉路口,上光眼鏡前的紅綠燈,

每次等紅綠燈都好久,

如果機車在樓主左側,

他應該沒有停在"機車停等區"位置上,

大里橋前,要去工業區上班的太多了。


unclefly wrote:
台灣絕對有只有機車可...(恕刪)


如果你覺得那種小的連兩台機車都無法併行的路叫做路我無所謂啦

再者你說跟禁行機車有關的話,那請問如果今天把機車換成紅牌,那跟禁行機車有關嗎?人家也是正常走在路上啊

別往牛角尖鑽可以嗎?如果跟禁行機車有關的話那換成紅牌是不是也是跟禁行機車有關?明明就是機車自己騎車方式有問題怎麼會跟禁行機車有關咧?

看你的敘述我猜你根本沒處理過類似違規路權車禍案件,車禍案件的肇事責任歸屬通常都不會扯到路權行使正當與否,而是看你的駕駛行為

真的要扯那乾脆說你不要出現在那條路上的話就不會有這車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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