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ar Jrow wrote:
P.S.我實際連駕照都沒有,50的照也沒去拿(路考沒過),但交通法規總是考過的,有本考照書的『防衛駕駛』也看了
沒駕照,連法規都不懂,只會用鍵盤開車的還說那麼多!
你所謂的防衛駕駛就是機車就是該死是嗎!
Soar Jrow wrote:
我再總結一下我的觀點:
1.公車也有他的難處,請先考慮一下
2.不是說你照規定走就不用讓別人,該讓該躲的還是要閃一下,真的衝突到也沒好處
3.既然法規上都有相異了,你還要一直強調『一樣』嗎,警察說汽車可以你不行的時候就這樣說好了
法律上機車就是等於汽車,沒有在區分多少排氣量,汽車怎麼走,機車就是怎麼走,法規上完全沒有相異。
公車本身非左轉車輛開到三線車道的內側車道本身就是錯了,還在那鬼扯難處?乖乖的走在外側車道,與其他車輛一台接著一台走居然做不到?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