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564 wrote:警方表示,路外的停車場並不受道路安全管理條例的限制,沒辦法拖吊或開單,只能建議停車場業者將違規車輛移走。但是非常奇怪,若在此停車的停車單逾期未繳,卻又受到道路安全管理條例的管制要罰錢!...(恕刪) 這就只是法令條文的規定啊~~道路安全管理條例中違規停車的規定並沒有規範到路外停車場亂停, 所以沒辦法拖吊.但是道路安全管理條例中有規定停車繳費, 所以可以依法開罰.
很久沒來更新照片了!這件事從上媒體到現在差不多三個月,其間偶有官員來看場地!最後終於在今天拍板定案,就是"官不與民鬥"!既然收費不好管理,那就直接取消收費吧!大家看這標線畫得多直多有媚力!用色大膽,頗有後現代的特色!以後就真的不用偷偷摸摸違法停車了!恭喜大家!
據了解之前因為本區域路權不明,所以交通警察無法開單舉發!後來決定畫上雙黃線將其劃為道路之後,就可以針對違規事項開單舉發!一個多月過去之後,聰明人真不愧為聰明人!又開始進行省錢達人的舉動!在此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