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z wrote:慢車(一)腳踏車。(...(恕刪) 機車行照上寫著"機器腳踏車",所以絕對算慢車<=我記錯了,機器腳踏車應該屬汽車以樓主這麼悠哉地騎在路中間,如果我是後車也會超不爽的路都是你家的喔,想當路隊長也不用這樣吧只是樓主剛好遇到比較容易將情緒表達出來的車主罷了樓主和轎車車主的行為確實都不是一個良好示範
放油門~~~不會有警示閃紅燈~~~後面的車輛(汽機車)會煞不住......(看過出事現場的人留)台灣是法治社會!!!但路權一向屬於大車的......(他算客氣了)我贊成交通工具不要開太快~~~如果道路比較小條......請不要開太慢又是在中間路線那位大哥~也太兇了~這樣子達不到勸導的效果~~~不推......(交通法不知道有沒有一條,可以開機車蓄意防礙交通的罰條...)阿彌陀佛...人車平安就還好~~~不過當下我會很氣~~~一天的好心情都壞了...當消業障吧(但影片一樣會寄到警察局~好增加國庫收入)
會說樓主怎麼不靠邊騎的這些人,你看樣子你們真的不知道新莊中原東路有多窄,而且新莊騎車或開車, 大家都比狠的,尤其是上下班, 中原東路, 幸福路, 幸福東路等等...小弟幾次到新莊真是大開眼界,車主事後逼車, 這就是不對...沒什麼模糊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