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糖 wrote:
1. 你有判例家屬告win了嗎?
2. 我只看到救護車程序不當造成二次悲劇造成的傷害。
3. 該講的重點,已經講過好幾片,怎麼做也講了,您偏偏要略視~這是你的問題,不想再一直打了。
4. 認為救護車不恰當的網友也說過怎麼處理,請你自己回顧,他的意見跟你不同,就認為他不是從業人員,這也是您的問題,請自己調整心態。
另一案例
http://tw.myblog.yahoo.com/mig-21/article?mid=13654&sc=1
救護車 90km/h 闖紅燈
100 km/h 不可以 90km/h 可以?
花生糖 wrote:
我只看到救護車程序不當造成二次悲劇造成的傷害
所以 才會有
"為免消防機關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被告"即日起停止侵入性醫療行為之救護處置"
花生糖 只著眼在"程序"問題, 而更多的"錯失許多救人先機"並不是花生糖所CARE.
日本救護車過紅燈路口先廣播原地停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A72Hpxc79o&feature=player_detailpage
這跟教育部用27年教大家走路靠右一樣,教人被撞要冷靜看車牌才可以昏倒,被撞沒記車牌代表是一個不冷靜的人。(小學生質疑老師,只會被當異類,當時會告訴國家教科就這樣,靠右就對了,好威權哦~~~)
連這種簡單用路規擇都可錯27年,救護車超高速闖紅燈方式錯這麼久,沒什麼奇怪的。
根據台北縣警局交通大隊調查,今年1月到5月共發生934起車禍,有16人死亡,一成七的傷亡是行人,其中被同向車追撞的比例竟然高達八成,靠右邊走似乎更危險。
教育部坦承,現有的交通安全手冊從民國69年出版後一直沒更新,到現在國小的交通安全課程,都依循這個標準,觀念已經落伍,目前法律上沒有強制規定,所以不管是左邊還是右邊,重要的是能清楚掌握路況,確保自身安全。
Dwing wrote:
另一案例
http://tw.myblog.yahoo.com/mig-21/article?mid=13654&sc=1
救護車 90km/h 闖紅燈
100 km/h 不可以 90km/h 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