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在泰山中山路二段停紅綠燈,綠燈後起步,連路口都還沒過,一個喝了酒的老伯闖紅燈直接從我前左方進入我車道,不幸的事就此發生了,老伯當下直接飛到我前擋風玻璃上,我速度真的不快(剛綠燈起步是能多快),但是對方還是彈飛了五公尺左右,我整個傻眼,還好後面有計程車可以幫我作證我是綠燈起步直行,對方闖紅燈,報警後警方到現場聞到濃濃酒味,要求酒測,我是指定駕駛,當天也都沒喝,現場那老伯的機車旁還滾出一罐小38,後來結果呢?
當然對方必須負100%肇事責任,我只能帶著歉意買水果去醫院探望而已;我要說的只是我在不對的時間經過那路口,然而路上就是會有這種不要命的用路人,從那次經驗過後,馬上去買台紀錄器來裝,以求自保。
後來去警局做筆錄時才知道,那老伯已經不是第一次酒駕了,他已經被吊銷駕照,所以警方有補開了兩張罰單,1:無照駕駛、2:酒後駕車。
我送判定的結果,判決書上也是說明對方是肇事主因,酒駕&闖紅燈。
只能奉勸樓主,不管當你駕駛任何交通工具時,尊重路權,你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