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請益我的責任占多大?

很多vios開車方式都很有創意
駕照看來是用雞換來的
不打燈硬切又踩煞車
觀念和技術都不敢領教
另外樓主有開大燈嗎???
挖 版主 你的隔熱紙 貼太黑了~~ 行車紀錄器拍起來 真黑
樓主前檔隔熱紙也貼太黑嘞!.看了很多影片很多人隔熱紙都貼太黑了..不但影響行車安全亦影響紀錄器的品質
車禍雙方只要都在行進狀態就不會有任何一方是100%肇責

因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東西

以下是小弟對過失看法:

1.刑法的過失(受限於罪刑法定原則),過失須明文規定
第 14 條 (無認識之過失與有認識之過失)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所以刑法上的過失種類只限2種,
(1)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
(2)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通常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是適用在駕駛者有違反交規法規情形,但很多人都認為自己沒有違反交通規則(是大部份駕駛者都認為小違規不是違規,久而久之就認為是合法的),所以都認法院是拿應注意而未注意亂判,其實注意看一判決書的全文,法官通常會引用違反交通法規的條號及內容。

2.民事上的過失並無明確定義,因民法不同刑法,而且可以類推適用,但就法院判決來看,民事的過失會有下列種類,就看法官認為這起交通事故應適用何種過失,通常依駕駛人的職業、能力會有不同適用:
(1)無過失責任:無論行為人有無過失。
(2)重大過失責任:行為人違反一般人注意義務。
(3)具體輕過失:行為人違反自己注意義務。
(4)抽象輕過失:行為人違反善良管理人責任。

如果自己有違規,那在民事上就符合具體輕過失及抽象輕過失,如果自己沒有任何違規(無肇事原因)那就僅違反抽象輕過失(因為社會期待用路人不發生車禍)。

Shawn.com wrote:
車禍雙方只要都在行進狀態就不會有任何一方是100%肇責

因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東西...(恕刪)

那是調解委員會上
為了讓大家能調解成功
才希望大家各退一步

你如果覺得自己沒有錯
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你可以在調解委員會上不和解
到法庭請法官判

沒有什麼行進中就不會有任何一方是100%肇責這種理論
你如果確信自己完全沒有錯
且連科學證據都站的住腳
你可以到法庭請法官裁決
法官要判你"應注意而未注意"
也得要證據顯示你有辦法在車禍時注意
正常法官不會在證據全擺在眼前時
完全沒立場還硬要判你"過失"
那法律還講什麼"求證"

行進中肇責100%的案例不少
不要再亂聽網路上一些人的說法
很多人是自己有問題不承認
上網以自己立場就說法官判決不公
你看很多po影片上來取暖的人
往往自己有問題而不曉得
樓主警覺性差了點
就算0肇責車子還是受傷了呀
就小弟經驗在有保險的狀況下,保險公司會與對方協商,然後處理賠償事宜。若不滿意,就要自己花時間上法院。若判決下來,對方就算要賠償,保險公司好像不會幫忙求償。對吧?
潛水 ........
法官給的理由就是應注意未注意! 哪是烏龍法官判無行車記錄時省事的方法
現在路權是要點了

cedric8tpe wrote:
就小弟經驗在有保險的...(恕刪)

我不知道你保的是哪家保險公司..保哪種險..覺得服務不是很好..正常我遇過的保險公司..會看你修理費用多少..或是叫你去他們特約場修理..你只須負責自負額部分..修理費用保險公司會跟對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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