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
你不覺得你老是拿法條在那轉來轉去
我建議您倒不如實際拿google map的街景圖來實地的教導一下我們 OK?
噗...
在路上就是依法條
不然要依你講的嗎?
就算幾十年前是怎樣 那也是過去了
難不成你要跟警察講以前是怎樣就可以?
54樓有雲遊台灣兄反駁你PO的現場街景圖 他還有畫上快慢車道
你可以看啊
還有
我PO的圖你看不懂嗎?

不然你PO個街景圖大家來討論
不然我都講那麼清楚 我怎知為啥你還看不懂又哪裡不懂

yanyu_911 wrote:
ex:單向二車道:右路邊白線10公分,那麼再右側是慢車道
右路邊是15公分的白線,右旁是路肩,這裡(路肩)是不能走車的
所以我才說路邊線左旁是慢車道,法條裡好像沒記載是否是慢車道,你說它是外側車道
無牌照的電動機車可行走否...可以,既然它可以行走,我自然會把它當慢車道
我哪時說法規中的慢車道是外側車道?

那是wetty網友說的好嗎?
還有
慢車可以走的車道不一定叫慢車道
沒有慢車道的地方你叫慢車走哪裡?
沒有慢車道的地方慢車只能走最外側車道靠路邊
而這個最外側車道也不會叫慢車道
這樣瞭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