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AN1016 wrote:就影片狀況,1.無法舉證從雙白線跨越車道,看起來是白虛線。2.無法顯示進入右車道時,車身未保持與後車安全車距。3.無法顯示有提早告知閘道出口標示。故申訴一定成功。另記得,請警方提供檢舉人資料,說要提告對方誣告。..(恕刪) 真是有才阿
隔壁棟有,舉發人是指開單的警察,並不是檢舉人剛在網路搜尋,也確實有人出庭過,當違規人提出申訴會傳喚警察,警察會提出說明,若還是有疑問時才會傳喚證人(檢舉人),證人只要打電話跟書記官提出單獨作證即可,不需要和申訴人同時出庭(對質),證人和法官說明當時的狀況之後法官會依照證人的證詞做出裁決...證人好像還有錢拿...我們法務也告過,不過那真的是開單與事實完全不符警察又不認錯才提告,最後警察打電話來希望和解,因為公務人員做不實之記載要判刑的...
IVAN1016 wrote:2013-09-21 16:41 by IVAN1016就影片狀況,1.無法舉證從雙白線跨越車道,看起來是白虛線。2.無法顯示進入右車道時,車身未保持與後車安全車距。3.無法顯示有提早告知閘道出口標示。故申訴一定成功。另記得,請警方提供檢舉人資料,說要提告對方誣告。 當處理檢舉,製單員警是笨蛋呀,他們都是選過的呀,民眾檢舉,他們都會"仔細"審核的,另,誣告要件,先搞清楚再說吧.
IVAN1016 wrote:就影片狀況,1.無法...(恕刪) 第十條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第十一條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第十八條汽車駛離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主線車道擬進入交流道、服務區、休息站時,應先駛入外側車道,再循減速車道逐漸降低速率行駛之。以上來自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住申訴失敗多繳錢
信1973 wrote:先擔心後面還有沒有罰單吧...(恕刪) 恭喜!答對了!看看行車記錄器的時間,應該是08/19吧!那‧‧‧很可能不是唯一的罰單喔! 此外,再透露一個小道消息:我哥常常會利用記錄器的影片來檢舉違規車輛喔!大家可以試著去人肉一下我哥!
angus1966 wrote:這篇不是幾個月前就已...(恕刪) 你說的是這篇吧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409768&p=36#46238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