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137-KYX機車超車時擦撞

Airforce1 wrote:
http://you...(恕刪)


機車騎士沒多對,但你也沒多好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有因必有果
PO上看醫生收據再說吧~
看你開車習慣真的很差勁
雖然對方也不對

但還是真心覺得你活該

Airforce1 wrote:
不太懂備份的意義?
我敢PO就不會刪

今天兩台機車並騎要講話
連國中都教騎腳踏車不能並排騎車
我按喇叭提醒(或說我要求他也可以)不要並排騎車
這樣叫逼車?
我有咬著他的屁股或長按喇叭?
再者我根本不是針對他
是他的朋友
他一時腦充血要超車結果超不過
撞到我的車
連停都不用停下來這樣對嗎..(恕刪)


別拿什麼四輪嘴臉兩輪嘴臉來說話,不管有品沒品違規沒違規
撞到了沒停就是錯,這100%沒爭議的, 被人拿這種不尊重人啊 按喇叭阿 什麼的有爭議性的來講你也是很無奈

直接去驗傷,不管你有沒有受傷,就說碰撞時車體震動頭撞到車窗身體不適,驗個傷
不要怕 你頭很痛就跟醫生說你頭很痛,CT什麼的照一下 輕微腦震盪照不太出來沒關係,拿個驗傷單之後證明有人受傷了,就是肇事逃逸了...怎麼處理你知道了
這年頭真的很多喜歡自裱的人,
還把影片放上來討砲,
樓主開車的觀念非常有待加強,
從影片看來你一直在逼車,
所有機車都被你逼到不知道能騎到哪去,
居然還按喇叭,
根本是在挑釁,
哀.....

Airforce1 wrote:
http://you...(恕刪)


拜託你公佈一下車牌,可以讓我下次遠遠看到你就可以快閃
習慣有夠差,亂B人還找藉口!!
我看下次要改路線上班了,不然在內線開好好的都會被你為了超外線的機車而撞到!!!


gn26751380 wrote:
奇怪, 01的風向有...(恕刪)


先不說兩台機車是認識所以並排
慢車道騎車有兩部並行很正常啊
今天又不是一線道路窄擋住樓主

樓主自己的行徑才奇怪

Airforce1 wrote:
不太懂備份的意義?我...(恕刪)


小弟不才..但是..
對方要是有受傷...您是刑事...他最多民事財損...

WolfLeeyc wrote:
如果沒人受傷的話我肯...(恕刪)

沒錯,如果原po車上沒人受傷是無法用肇事逃逸來追究機車駕駛刑事責任
頂多是肇事未處理的行政罰
另外可民事求償物損,但我猜你不會想
這種小傷交給保險即可而且原po也不一定100%無責任
一切要看鑑定結果

ZOPERISH wrote:
不要以為說要帶孩子看...(恕刪)


(一)有關「肇事逃逸」之主要罰則:
1、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想要他罰多重看樓主心情囉,假裝沒有輕微腦震盪137刑責可以輕一點
樓主好大口氣啊…po人家車牌…怎不見先檢討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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