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只有這情況(沒有打...(恕刪) 是阿 若警察會認定對方也沒怎樣 至少會有一條900元的未注意後方來車變換車道 跨越雙白線 以及900元的未打方向燈這些都一定罰的到那這樣開車苦苦相逼反 去賭那口氣 討皮肉痛 是不是更不值得?何必跟那種人計較?
王逸祥 wrote:是阿 若警察會認定...(恕刪) 十1~硬碰硬的結果,不就是打人或被人打。那一方下手重一點~看誰衰小被打殘或打死,到時候再來後悔吧真有擦撞就報警處理,現在若不幸在路上遇到惡意逼車、攔車也決不下車,會想辦法逃離。那些動不動就要下車輸嬴的人,有一天橫死街頭,一時衝動爭一口氣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