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c_am wrote:
很多人都說到路口要...(恕刪)
如果路口速限60km/hr, 就算是沒有減速造成的傷害也不會那樣嚴重, 現在有幾條線索, 影片, 撞擊後飛到一百公尺以外, 撞擊後到完成的時間差, 時速100km每秒鐘前進27m這些資訊, 可以知道當時BMW駕駛根本是嚴重超速在進行危險駕駛行為, 跟路權不路權沒有關係, 有人在路上危險駕駛, 你要怎樣閃躲?
香港保濟丸 wrote:
但;今天那個路段的道路設計就是搭配市區的速度..包含路口的遮蔽物.視線死角..車道的寬度..紅綠燈的秒速等等
今天衝過來的是飛機那種速度..難道也是TOYOTA的錯 ?...(恕刪)
JENF wrote:
我是覺得轉彎車轉彎習慣不好,
通常在沒左轉燈要左轉時,
不是該停在不影響對向車道的位置,
再由來車來判斷是否可以轉彎,
而不是直接侵犯對向車道,
再來判斷能不能轉彎。
何況左轉車尚未停在分隔島時,
視線應該是注意前方而非對向車道,
因為有A柱跟路樹等障礙物,
無法正確判斷對向車道來車,
等停好之後才能正確的判斷。
若沒把握就是等來車方向紅燈,
車輛停止後再左轉。
若這次對向車道只是台不超速的車,
但是非常接近20-30公尺,
也是會撞上。
防禦性駕駛只能靠自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