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岸只要有絕對路權~~就算心存刻意衝撞也是不違法!是這樣嗎??


seatree wrote:
高速公路上,這種硬切造成後面的車急煞或閃躲,而撞護欄或撞別人的youtub上很多,這種硬切的叫沒品還是蓄意殺人?

直行車一直不讓切,最後故意讓出一個車身後待對方轉入到一半側追撞~
別講的那麼無辜好唄~

硬切的固然白目,但直行車這種故意製造事故的手段令人不齒啦~!
直行車有權不讓,但可沒權故意製造事故~

我是這麼看的,你看不出來....我也沒辦法~
syshiu wrote:
直行車一直不讓切,最後故意讓出一個車身後待對方轉入到一半側追撞~
別講的那麼無辜好唄~

硬切的固然白目,但直行車這種故意製造事故的手段令人不齒啦~!
直行車有權不讓,但可沒權故意製造事故~

我是這麼看的,你看不出來....我也沒辦法~


那怎麼不說變換車道的故意切過去要給他撞?看他俗臘不敢撞啦

故意衝撞造成事故固然白目,人家擺明要撞你,你還要故意去給人家撞,這不是提燈籠進糞坑嗎

我是這麼看的,你看不出來 ....我也沒辦法~
仔細看影片已經進到白實線區了...

直行車讓一個車身??

就算讓100個車身他都不該切進來啊...

直行車沒啥不對啊...



syshiu wrote:
直行車一直不讓切,...(恕刪)

小宸宇 wrote:
那怎麼不說變換車道的故意切過去要給他撞?...(恕刪)

小朋友....應該是小朋友齁~

....話不要亂接~ 這邏輯不是醬死嘴硬就定輸贏的,你想想你上面那句話的意思~
變換車道的"故意"切過去"要給他撞"....我當你在說笑話~ 是好笑的沒錯
csshvci wrote:
...(恕刪)
直行車沒啥不對啊...

是,你常走哪裡報一下,我閃你先~
你衝,我讓,路你家的,去吧~

其實也沒必要爭的面紅耳赤~

切的不對,撞的更不對,這兩個都是不對的行為~
但是輕重有分,在台灣,後者你不吃上官司我隨便你~

BTW,不用寄給我啦,又不是什麼好文筆,沒必要服務做這麼好~

syshiu wrote:
小朋友....應該...(恕刪)


HI 老朋友,應該是吼

當真看不出來是「故意」切進來的嗎?

不故意切進來給人家撞

人家好端端在那是要怎麼「故意」去撞他?

所以不就是台灣常有三寶的概念嗎?我就要切、要轉,看你敢不敢撞呀~~~

不小心就遇到一個敢撞的。
syshiu wrote:
切的不對,撞的更不對,這兩個都是不對的行為~
但是輕重有分,在台灣,後者你不吃上官司我隨便你~


若如影片中直行車吃什麼官司,我目前還想不到
在台灣有這影片證明,我很確定翻車的要再多一條新的,逼車
硬逼迫直行車讓道且發生事故,順便多罰個兩萬四如何?

小宸宇 wrote:
HI 老朋友,應該...(恕刪)

故意切進來的固然不對,但是撞的....沒必要啦~
在台灣醬不吃官司我真的隨便~

所以這真的只會在左邊發生,把人命當路邊雜草在看~
在路上大家火氣都很大,沒必要被這種挑釁行為給激怒~
這麼做不會比較爽啦~
小宸宇 wrote:
若如影片中後者要吃什麼官司,我目前還想不到...(恕刪)

前面已經有人說了,殺人(未遂)、故意傷害罪....blabla~
我覺得有可能~

人、事證俱在,看法官如何判~

刑法第十三條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第十四條規定「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syshiu wrote:
故意切進來的固然不...(恕刪)


在台灣我是不敢撞啦,對岸人比較兇

必竟就算無責,我也是要在那邊處理車禍後續的事情,不管是修車還是幹嘛

也是麻煩

台灣,我可以用行車記錄器檢舉,讓他吃吃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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