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3 wrote:如果她站出去指揮交通那駕駛人迫不得已一定要遵守她的指揮禮讓行人結果就是沒有任何駕駛人受到教訓下次如果遇到沒有警方指揮的路口有違規習慣的人就很可能違規了資源是有限的警方不可能每個路口 24 小時都派人站崗指揮柯P 要用錄影取締違規又被法匠說於法無據所以只能透過這種偷拍的方式取締痛過以後就知道不要違規了這樣有沒有比較對你這個行人有盡到保護的作用呢 ?
贊成樓主作法!
警察出來指揮,就是能做出正確示範,提醒駕駛禮讓行人!
偷偷拍,只是法匠行為無誤!
偷拍,就是只罰不教,只有被罰的駕駛知道,但是,指揮交通,則是讓所有經過的駕駛看到,並且有機會心平氣和的體驗,而不是在巴巴嘯叫,忙於找縫隙鑽!
偷拍的教育功能絕對小於示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