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8000 wrote:
有一天雨天下班(毛毛雨),
因為有事趕著回家,
時速大約60左右,
剛好我緊追著同事的車尾燈,
忽然他迅速閃躲前方,
而我是緊追在後的機車,
肯定是來不及反應了,
就直接撞上正前方闖雙黃線過馬路的一行人...
我當下有緊急煞車,
但已經來不及了,
四個人全倒,
我自己則是和機車原地倒地,
(我人擦傷,車子前面輕微刮傷)
發現最前面的是快70歲的老人,
第二位是中年人,
後面兩位則是被前面兩人壓倒在地,
當下也馬上掛急診,
最後真正有受傷的是前面兩位。
當時我也很緊張的在急診室外面等他們,
對方說別緊張,
先通知你的保險公司吧?
但我回他們說我只有保強制險。
最後雙方去做完筆錄就各自回去了,
警方說雙方都有過失,
1.行人未走斑馬線,且闖紅燈。
2.騎士(我)應注意前方,但未注意。
警方說建議我們私下和解。
接下來我們都有不定時電話關心對方,
但他們還是沒想馬上和解,
最後拖了快一個月,
他電話約了我們去他們家談賠償,
於是我們帶了水果去,
談了一段時間後,
對方要求賠3萬,
因為害他很多旅遊行程無法參加,
證明有拿給我們看,
其實也沒認真看..
因為當時家人都在考慮是否賠了3萬直接和解,
家人認為對方都只是擦傷.
且說明雙方都有錯,
所以後來有殺到2萬..
對方說最低就2萬了,
不然就上法院。
但家人曾跑過最高法院去,
實在是太累。
(好像跑過法院的人,都建議能不去就不去)
當下家人是同意賠,
就約了時間付對方賠償金和寫和解書。
(結論是,雖然雙方都有錯,但只有我賠對方...)
如果是你們,
也會選擇賠2萬嗎?
還是上法院?
撞到人才賠兩萬
立馬和解阿
pat pat 破財消災 破財消災
(透析透析突然想到蠶寶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