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可以停車的地方,因一樓新增出入口不給停,要如何檢舉?

firedragon wrote:
就算是圍牆,也沒有義務要你停車

說得好極了,
這裡是我家,門口或圍牆外的公有道路都是我的
憑什麼你停車?

真是目前許多住家心態的良好寫照

誠心建議樓主,拍照檢舉就對了,
看誰氣死誰

(P.S. 這個地段,能合法開店做生意嗎?)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真的要立法買車要先買車位

無論是機車還是汽車

一般巷子雙向道都變成無法會車

那些占地為王的人真的很自私

別人家的出入口為何要給你停呢?這邏輯還蠻怪的,
或許以前沒人住,現在買下房子要住了,你停了就擋
住別人家的出入口了,如果是你買了房子,妳願意給
別人停車好擋住自己家無法出入嗎?
都在找巷弄免費停車嗎?買不到車位起碼也去租,莫非日子難過,買牛卻沒牛舍?
mandy yen wrote:
都在找巷弄免費停車嗎?買不到車位起碼也去租,莫非日子難過,買牛卻沒牛舍?

多了!而且都是13年以上,烤漆掉的亂七八糟的老舊破車,停在別人家門口,家住另一條街!

而且找不到停車位,還會拖走人家停的好好的機車來換成牠的車位,被抓包了,還嗆說馬路就是給車停的,不是給機車占位子的,你再鬧的話,牠就要叫外面的兄弟來打你!
berglai wrote:
如果是你買了房子,妳願意給
別人停車好擋住自己家無法出入嗎?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解決,
會有這個問題,一定是在沒有騎樓沒有紅磚道的小巷,
就在路邊劃設綠色行人專用道,
如果剩下的路面扣除車道還能停車,就停吧,
反正有行人專用道,就沒有卡死住家出入的問題了。
不過說實在,
畫完行人專用道,根本不可能停車,
自然就沒有擋住出入口的爭議,
一次解決住家出入與行人安全兩個問題,
為什麼住在巷子的住家都不願意畫行人專用道呢?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一等良民 wrote:
謝謝,有空會去檢舉...(恕刪)

我的天啊! 你網路三寶哦.

這表示你第一時間是上來貼文了, 而不是上檢舉網站.

如果你看到火災, 那很可能會先趕快上來貼文號召網眾趕快去看熱鬧, 而非先打119叫消防隊.


法條都是公開的, 懶的先去查法條, 先上來貼文號召網眾, 還要網友幫你代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yuffany wrote: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解...(恕刪)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法規不是寫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嗎?
怎麼到了01變成人可以通過就好了...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berglai wrote:
別人家的出入口為何...(恕刪)


感謝您花時間回覆,這個地方後來才變成鐵捲門.

前面就有回覆過了,請看完歐.

宅男乙 wrote:
我的天啊! 你網路...(恕刪)


先了解再檢舉,
別人不像你什麼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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