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樓主有點太衝動了,我也很想知道這樣直接PO人像出來,不會出問題嗎?
美人魚日記:用新知寫日記

NorthStar wrote:
罰300? 跟找不到停車位辦不了事,或違停被拖吊費用對比...
真發生,必要時我還是請人佔!
車格是給車停不是給人停這天經地義,
但我人佔就是為了車馬上來停!有人會用人身佔幾個小時嗎?我不信。
你說車先到,車是人開的,我人先到等車到,你人車就是晚到。
道德?又沒妨礙風化欺騙良善,扯甚麼道德?
純粹是先來後到搶一時不足的社會資源。


人到車未到,憑啥佔車位?

當然是人到車到滿足兩條件的先停

至於"道德?又沒妨礙風化欺騙良善,扯甚麼道德?"

家教真好!給您拍拍手!

這大概是祖上積德遺傳的良好基因

加油!一定要持續傳下去喔!

停車格可以用人佔,好棒棒!

立法諸公,有人嫌罰300太便宜!

用錢來衡量自身道德,用300元看清一個人的道德觀,的確太便宜!

NorthStar wrote:
我再講通常會發生這種狀況的實例好了!別只看表面講法條扯無關的公德心。

樓上有網友提車子先開去調頭是一可能例子,難道回個頭車位沒了你覺得無所謂不會叫同車先佔?

另例,你是在地人,友人客戶來訪將到,你知道附近不好停車,但眼尖就看到附近一格。
你會先去幫朋友佔著等他來停,還是有很高道德公德心的,讓你朋友自己繞?
我是去訪的車主,我是會感謝對方幫我找車位,還是怪他沒道德沒公德心?
搶車位這種狀況,每個人都是自私的,肉身幫友人佔車位的反而是付出者!
但是態度不好,出言不遜,那是另外的問題了。


友人客戶來訪,不好停車,聽說台北捷運很發達耶!

我認識的人裡,有的人有租一兩個停車位給親友或客戶來訪時可以用的

有的是開公司,有的是單純住家大樓。

NorthStar wrote:
你有需要方便我通常...(恕刪)


那就好 只是看法不同 說的還是人話

但我真的覺得單獨開車沒有人幫占位子 跟先來後到不可混為一談

另外違規問題 違停當然有 但絕不會在鬧區 用餐時間 前提也是將附近停車場繞過一輪後

還被拖吊過兩次呢 真沒什麼好說的就是反省自己為什麼不早點來找車位?

我只能說我從沒人讓人幫我佔位 也從不並排

今天我就在這事發處不遠的公有停車場等了半小時 所以心有戚戚焉吧!?

我還是以合法為原則 你如果認為是惡法是你的觀點 但惡法亦法 不能選擇性遵守

共勉之 我的想法希望是大家都不要方便最好 不然大家都想當最方便的那個人


老頭加光頭 wrote:
感覺樓主有點太衝動...(恕刪)


單純的張貼照片並不會侵害肖像權,但若有另加文字等而造成誤會與扭曲,權利人可依據民法第18條、 184 項前段 、195條,請求侵害除去、防止、與損害賠償。範圍包含經濟上與精神上的損害賠償。如有營利,亦須將所得依照民法179條返還價額。


如果樓主陳述事實 這個很難告的成

先決條件 要陳述事實 最好對話 都有行車紀錄器來佐證

證明他當時有嗆 樓主

這樣的話 樓主站的住腳

蓋大樓,蓋大樓,上新聞,上新聞

讓他紅、讓他紅!!!!

NorthStar wrote:
我再講通常會發生這...(恕刪)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
是我的話回頭車位沒了我也無所謂
怪我自己運氣不好加上速度太慢
以肉身幫親友佔位置很羞恥我也不會做
只要影響到他人的事情都盡量避免
這就是公德心價值觀不同

還有你這種愈被大眾討厭的價值觀愈需要被愛護
看了你的言論我也沒有惡意因為太多人跟你一樣
NorthStar wrote:
我再講通常會發生這種狀況的實例好了!別只看表面講法條扯無關的公德心。
樓上有網友提車子先開去調頭是一可能例子,難道回個頭車位沒了你覺得無所謂不會叫同車先佔?

-->不會耶 這麼沒禮貌的事情 我才不會叫我同車的去佔車位呢 多繞幾圈就好啦

另例,你是在地人,友人客戶來訪將到,你知道附近不好停車,但眼尖就看到附近一格。
你會先去幫朋友佔著等他來停,還是有很高道德公德心的,讓你朋友自己繞?

-->明知不好停就早點出門嘛 不然停遠一點坐計程車過來我出就好啦

我是去訪的車主,我是會感謝對方幫我找車位,還是怪他沒道德沒公德心?
搶車位這種狀況,每個人都是自私的,肉身幫友人佔車位的反而是付出者!

但是態度不好,出言不遜,那是另外的問題了。
推,讓他紅吧,好叫全台人民都給他停車位停
好奇請問大家:
假設今天對方不走和出言不遜外,
還拍打我的車子如引擎蓋挑釁,
我受驚嚇覺得生命受到威脅,
就採油門把他撞下去殘廢或死亡,
以上情況在台灣或在美國發生時,
兩國法官各是怎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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