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道內線要讓超速車嗎?警察來解惑


navigator wrote:
110在內側真的很...
國道警察必須依法說出110在內側是合法的
但是依道德依禮節請滾離內側!!(恕刪)


還有很多路段是 速限 90的
加上寬限值 只有 100
再請大哥你 多多表演 110 以上才是開車的技巧
要在測速器附近表演喔

都不顧安全速限規定的人
還有資格講道德 禮節 ~~
關於你的文章,我的認同度是一半一半。

確實,若台灣的法律這樣規定,我們也不股利超速。

但你要說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20公里是造成車禍的主要原因我就不怎麼同意了。

我因為工作的關係,車禍處理過很多,高速公路上的車禍,超速絕對不是主要原因。

你覺得是開快是主要原因出的車禍,都有其他原因,例如沒保持安全距離(開80公里跟開120公里保持的安全距離是差很多的)、在不該開快的地方開快(大雨、濃霧、匝道匯入口)、開車不專心沒注意前方狀況(前方有事故、前方道路縮減等)
我想說這很簡單的就是有沒有駕駛常識造成的.

在加拿大最內線為高乘載車道.塞車時那一道還是部會擠滿車.因為考駕照時就教育你了.
開車要超車時.前面的車一定會讓.因為前車利用室內後照鏡或兩側後照鏡發現有車要超就要靠右邊讓出來.不管是平面或高速.兩線道或一線道.
這都是路考時會教的.一旦沒做到位.就是失敗.

所以總歸一句就是駕駛沒常識.政府應趕快導入路考.淘汰三寶上路.
另外還有一點很重要的是Shoulder Check.這是開車很重要的動作.變換車道一定要轉頭檢查.沒做到立即下車.歡迎下次再來.
不管事汽車及機車考照都要.
所以考機車照時.安全帽很重要.要有標示清楚的貼紙.讓考官清楚看到有轉頭.
這是加拿大考照要求的.
不管哪個先進國家應該要求的都一樣吧!
那些占內車道.又一堆說法的人應該要去重考路考.這樣台灣的交通才會變好.
別吵了~~~現在的超車道根本不是內線啊!! 都是從外線車道超車的
依目前法規是無法檢舉龜速與超速~

但是!

依目前依網路影片檢舉規定,您可以輕易檢舉[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保持安全距離][逼車]..

如國道車流車速正常狀況下,要檢舉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俗稱刷卡],或是尾隨貼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是逼車[狀況輕微建議改檢舉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檢舉成功率5~8成以上,前後二台型車紀錄器設備費3000元有找,但檢舉成功一件國庫就進帳3000元起,基本上每天上國道每天想要有一單很容易?

明明車流車速正常,就是一堆飆車手老愛刷卡或貼屁股,無論定速於[內][中][外]線車道亦同,依個人經驗是定速於[中][外]二線道反而被刷卡/被逼機率更高,因此讓部分車主喜愛定速於[內]線車道.....本人喜愛定速於[中]線,因為檢舉戰績豐厚甚至會爆卡!!!

檢舉影片需包含以下幾個要素:

1.年份日期時間要正確.

2.對方車牌一定要清楚.

3.路況,所以影片不宜過短,同時避面車主有機會申訴成功.

4.最好有錄到位置,如國道1北上72km,所以擷取影片時需注意!
我家小妞蛀牙了~
最簡單的就是不要佔用超車道啊
別佔用是會死?
我都表速120,GPS顯示113,在限速110的國道走中線
前方有慢車再超車,超完再切回中線
每個人像我這樣開就沒糾紛了
共勉之

PS, 不是開慢就是安全
vege123 wrote:
再怎麼變種,也是月經文。

沒辦法,太多人有錯誤觀念一直改不過來,
自以為超車者路權就高,別人一定要讓。
基本上目前的法律就是不能低於最低限速

內線為超車道 (沒說一次只能超一台)

若行駛內線是最高限速(以國道1大部分100KM路段來說 可行駛到GPS110 但抓109保險一點)

也就是說雖然內線不能佔用

但若是以想"超車"名義 開109 後方不管幾百萬輛車 都是沒資格逼車跟要求讓道

但前提 要有想超車的感覺...不是一直占用
atoss888 wrote:
「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恕刪)
你開車該不會都開內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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