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聲火 wrote:事情是這樣的就在前...(恕刪) 我覺得如果對方來電話態度沒有很差的話就跟他談價錢呀基本上就是修車費要全額然後一些精神撫慰金甚麼的但不要太多畢竟對方有誠意要和解所以就不要太為難人家給個類似警告的金額就好若對方還碎碎念說你貪心甚麼的那就不用講了讓法院去判吧記得全程偷偷錄音然後公開錄影
Molonlabe wrote:那就公佈民意代表的...(恕刪) 我家人說,不一定百分百就是警察洩漏....只是關於他們直接登門拜訪很不舒服freewind78 wrote:如果知道地區又知道名...(恕刪) 謝謝大大建議天下布武 wrote:我覺得如果議員客客氣...(恕刪) 看上面幾位大大這樣說,也沒錯啦選民服務就看是用什麼心態看待這件事,他在當地算是處理行車糾紛滿出名的只是就機車小擦撞而已找一堆社會上有點名氣的人出來擋感受不是很好
其實不是很大的案子,找民代來跟你談就是先給你下馬威如果你女友傷的不是很重,可以用錢解決就談和解吧都已經牽扯到你說很會僑事的民代,放上爆料的話你總不能要女友搬家吧?來亂的絕不會說是誰派來當然在網路上看熱鬧鄉民都會要你爆料因為不是他們家會被查水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