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警察局說這件檢舉不成立...?!


tommy7468 wrote:
奇怪一堆人在那邊說不危害生命什麼的...
那請問開霧燈的人又是什麼理由非開不可呢? 不是在討論"禁止"的事嗎?
真的不爽覺得開霧燈又沒差不會危害生命為什麼不去找立委修法在這耍嘴皮呢?
就是真的會影響其它用路人才立法非雨、霧不能開霧燈的不是嗎?
台灣用路人習慣差就是從這些小地方養起的,開車騎車覺得都是在練自己的修養
看到這裡還這麼多人惱羞成怒覺得蠻不可思議的
...(恕刪)


pafupafu wrote:
對呀,說的很好呀

所以有的警察超嚴謹的呀,機車上沒半個人,警察也說這個可以立即行駛呀,不算違規停車呀 :)

然後拍到汽車駕駛下車關門離開,嚴謹警察也說,就算駕駛下車,這樣也不算駕駛座沒人呀,不算違規停車 :P

然後更嚴謹警察表示,就算你拍到汽車駕駛座上完全沒人,還是可以立即行駛的,不算違規停車:P

以上都為真實案例:P


這麼嚴謹絕對不會錯殺任何一人,因為全部都殺不到:P
...(恕刪)

哈哈哈
P大真是倒背如流
讚啦
Wish 超愛開後霧燈的
尤其是計程車
不懂別亂說,那個就是後霧燈
aklasse wrote:
wish後保桿那兩個燈,應該是反光片。
用錯法條了,應用擅改燈光檢舉。...(恕刪)
小葉叔叔 wrote:
如果真的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
就該公布檢舉人的個人資料
只要檢舉的案件不成立
被檢舉者就可以對檢舉者提出誣告的告訴
這樣才是正義


刑法第169條誣告罪:「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搞懂法條再來好嗎?

騎車抽菸,小事
紅燈右轉,小事
不禮讓行人,小事
超車道龜車,小事
插隊下匝道,小事
手滑開霧燈,小事

馬路上就是有太多是非不分的人,交通才會亂成這樣
還在那邊嚷嚷著微罪不舉,真是夠了
我比較期待路上多一些正義使者抓
【沒事亂開遠光燈一路開到底】
【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這個最近似乎常看到,比例有拉高現象,感覺有些是故意的)】
【改裝吵死人的排氣管】
【排放黑煙】(環保有獎金)
【開車亂丟垃圾含菸蒂】(環保有獎金)

跑流程需花時間,真的不輕鬆,辛苦了。。。


【高速公路內線車道烏龜車…也很討厭,但要如何檢舉呀…】
你應該要檢舉他插隊,嚴重影響到後面的車速,方向燈就可以罰他很多錢了
警方對這種好天氣開霧燈的人很縱容,檢舉成功的機率很低,

所以也別大驚小怪,畢竟我常常看到警車開著霧燈在巡邏。

光華小林 wrote:
我比較期待路上多一些正義使者抓


與其期待別人抓,不如自己也一起來檢舉吧

現在檢舉管道那麼暢通,會用網路上01的人,沒理由不會檢舉 :)

凡事都只能靠別人,期待別人,不是很慘嗎? :)

靠自己最好 :)

光華小林 wrote:
【高速公路內線車道烏龜車…也很討厭,但要如何檢舉呀…】


這個無法檢舉

01至今尚未出現神人能生出第一張檢舉內側龜車的罰單,即可得知 ^^
白天開後霧燈,真的很剌眼,怎麼沒有妨礙,就跟有人開遠光燈從對方跟會車一樣,怎麼不生氣!!

a yao wrote:
白天也不妨礙你的視...(恕刪)
一個甘苦的工人,做著讓自已high的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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