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東賢 wrote:
開車了好幾年
國道都是這樣開
最近收到一張罰單 是高速公路未保持安全距離
前面是一台大貨車 我的時速 94km 罰單上方 寫說要距離43公尺
但照片上並沒註明 我距離那台大貨車幾公尺
我的開車習慣是 約距離一台 客運車的車距 照片上我的車距也大概是一個 客運車的車距
我的想法是
如果要我繳罰單 你應該要有實際數據 我跟前方車距 的實際距離 (有科學儀器測量,而不是憑照片 )
就像酒駕罰單 也要有酒測值 來開罰單吧 不能說你聞到我有酒味 就開我罰單吧
申東賢 wrote:
因為當時車況不明 我必須舉證 前車有減速 才發生我的安全車距不足
但他寄帳單來 的時間已經快過了 20天 了
我的行車紀錄器 已經被複寫掉了
這叫對等嗎? 假設發生日是 1月1號 但填單日是13日 到寄來我家 又是7、8天後
這叫對等嗎? 這叫對等嗎? 這叫對等嗎?
就是我告訴你犯法 你也沒機會替自己反駁
大家都會遇到啦
這跟超速 不一樣 你超速就是超速 清清楚楚 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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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科技很發達 如果給我一段20 秒的影片 證明我 重頭到尾 都是 小於50公尺的車距
帳單我 馬上去繳 如果只憑一張照片 我就只能當國庫的啞巴兒子了
你開頭發文針對的是要有精確的車距..
(但其實你自己也說了你的車距只有約距離一台 客運車的車距)
後頭說的啥 前車有減速 才發生我的安全車距不足云云....你覺的會讓你翻案?
抓車距大家都會遇到啦..旦是你會被拍別人不會這就是差異.

不管運氣的差異;技術的差異;開車習慣的差異....你會被拍但別人不會

如果每個被拍未保持安全距離都主張是前車減速造成...你覺的這邏輯對嗎?
當然..照片上前車有亮煞燈是可申訴看看..但你的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