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會甚麼樣的人都有,因為出門在外遇到意外難免,有保第三責任險就多一分保障。
我想藉這個機會跟各位分享我家人前陣子發生的案例。
家人開車右轉時不慎擦撞到直行的機車,導致騎士跌倒腳踝擦傷以及心靈受創。
家人因為當下嚇傻了只有報警,沒去扶對方起身。
做完車禍筆錄後,第三責任險報出險,保險公司的人也來了,有跟對方說我們該賠償的醫療及車損保險公司都會負責。
1個月過去,輾轉聽到保險公司轉述騎士不爽家人沒打電話關心後續傷勢,以及車禍當下為什麼沒去扶她起來。
家人馬上打電話過去關心傷勢,對方騎車就回答一切無法奉告等等的話語。
後來有開調解委員會,對方獅子大開口。
經過調解委員向騎士與騎士家人勸說下,只要提得出來的單據保險公司都可以接受
各位以為這樣子就結束了嘛!
騎士突然神來一筆說那都保險公司賠,我家人為什麼都不用賠任何錢?
騎士說:我不管那你包個兩萬元,我會把這筆錢拿去做善事會寫我家人的名字。
我家人說:我做善事不會自己做,為啥還要拿錢給你幫我做?
我們保險公司代表就說了,不然客戶為什麼還要保第三責任險,押人不就是要代位賠償嗎,不然客戶還要自己出誰還要保保險!
騎士家人剛好也是做保險的,保險公司代表就問他你認為你們的要求合理嗎?
結果就在一陣吵鬧之下家人當場包紅包3000元,保險公司賠償另計的情況下簽下和解書!
kurodog wrote:
我當時態度如何?妳在...(恕刪)
每常尊重版主的心態與立場。不過。要是我個人發生這件事。我會直接談價錢。五萬砍個兩萬我就和解了。
為什麼呢?
不為什麼。只為簡單處理就好。
因為浪費的時間成本也要算進去。錢可以解決。不離譜的狀態下。原則上簡單處理。
不過看得出來版大是有原則有理想有抱負的良好公民。所以為了捍衛正義與邪惡的一方分出個高下你死我活的精神我萬分的可以理解。
不過,在此小弟有個建議給您。
台灣的法令。原則上法官自由心證的比例原則較高。
也就是說你寫一堆法條都沒有用。只要法官自由心證認為偏那個法條比較合理。那麼就會有大逆轉的情況發生了。所以我才說。夜長夢多。可以簡單處理就簡單處理。因為隨便被判個兩三個月。你等於要付六到九萬。不是更不划算。而且過程浪費的心神實在叫人札舌。
是您有此性致與惡人為分高下而大動肝火。
若是小弟早已投佭。順便買杯辛巴克請對方喝。大家盡速了解算了。
不過,前題我有提到。我很尊重你的作法。因為。這是你的權利。但要改革應該先把法官的權利縮小。台灣沒有陪審團啊!全是法官說了算。
信不信。你還要兩年到五年才可以把所有的官司解決啊?
因為,跟你一樣的人太多了。告訴案件太多。剛好法官心情不好自由心證就可能對你不利囉。
kurodog wrote:
網路故事隨人講,很...(恕刪)
不信就算了
我在美國住了十一年
真實案例發生在我求學時期, 拿案例 , 何必為了跟你證明 , 去花時間 , 笑話 , 我才沒那麼傻 , 為了這個去花美國時間
更何況那是我朋友同學 , 美國的賠償才高 (一堆律師搶著要幫你證明你有傷 , 還有很多手法)
我哪裡講的矛盾了 , 一個在美國 ,一個在台灣發生
我想是台灣那個案例讓你不爽 , 那又怎樣, 就真實案例呀 , 當下我朋友先生也沒覺得受傷 , 然後過幾天 ,就有事了。
我也沒說你錯 , 就說誰是誰非就由法官判斷, 這樣你也要不爽
最好一面倒全支持你
tutow:況且我沒說你錯,也沒說對方對,陳述親身經歷的案例你不相信就算了,不用在那邊鬼島來鬼話去
現在打官司的是你,不是我
Tutow回覆再次貼給你,話說 你又撞一次了,可見駕駛習慣很差,且都不想改變自己的行為。
連描述親身經歷,只是因為無法支持你的說法就要被說鬼扯,我看你沒全部照實講吧,我也要說你拿出證明來 對方嬰兒在車上從前座爬到你手邊 ,我看這你說的更不合理 ,還真會加油添醋 編網路故事 , 鬼島來鬼話去
姑且不說對方是否趁機勒索,如果你被撞,你要求調解,對方都惡意不出席,你做何感想。一開始就認定對方是勒索,一開始就認定對方無傷,不想做一毛理賠,導致你要花兩年以上時間訴訟。搞不好對方精神壓力更大。
很多人都說版主低速撞上,有次我撞到別人車尾,我的保險桿安然無恙,對方後保險桿也沒損害,可是我在車內就感受到明顯後座力力道,我想被撞的人,感受一定更強。
版主的保險桿都破損,這力道絕對比我的車高(我車是進口corolla, camry 比我高一級)
kurodog wrote:
到目前為止 只有你發現重點...plusv wrote:
樓主加油,
與你同在,直到毀滅...(恕刪)
了不起,連對方在酸你 都看不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