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檢舉違規這件是事.....

原來要當檢舉達人要懂這麼多真是長知識了!
檢舉達人的工作吃力不討好,執行任務還要偷偷摸摸不敢曝光真是辛苦!個人就沒能力做這種工作,因此請一定好好保重自己,讓那些不守法的人得到應有的處罰!大快人心!謝謝你們!<blockquote>Katong wrote:

交通秩序與交通部長...(恕刪)


啊!對不起應該舉薦你當部長才對!您的績效比K大好太多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你每天愛吃飯,...(恕刪)


hm9898 wrote:
檢舉達人的工作吃力不討好,執行任務還要偷偷摸摸不敢曝光真是辛苦!

停一時間與地點,而我站在違規車輛旁拍照是偷偷摸摸,
違規車主卻是光明正大嗎? 這一點我就不解了.
你的觀點與立場還是是客觀啊!

糾舉不法,怎能說是偷偷摸摸呢?

在大街上拍照與錄影都算是偷偷摸摸,
那麼,警察埋伏跟監抓壞人,路旁架設超速錄像,或者是拍攝違規車輛,
檢調監聽與跟監,也全都算是 "偷偷摸摸"?

不過,我是不介意.

我每天出門隨便都能找到幾十件違規車輛,輕而易舉.

你就辛苦了,千百萬張違停罰單裡,還要找出一張事故車輛被檢舉開單的例子,
舉出檢舉人沒人性,警察閉著眼睛亂開單的鐵證.
hm9898 wrote:
原來要當檢舉達人要懂這麼多真是長知識了!

我以為這是常識. 莫非你有聽過交通部長與所屬單位因為交通違規管理,因而上媒體報導嗎?
看來我是錯了.

不過,想要在網路上酸人,得要充實常識,免得鬧笑話.
別看到 "交通"二字,就認為一定是交通部的職掌.


yanyu_911 wrote:
永遠的檢舉有永遠的違規.
*就好像賣衛生棉的廠商根本不怕倒,因為每天都有吾女初長成....


希望大家要理性討論!不要人身攻擊,讓社會更祥和!
hm9898 wrote: "警察閉著眼睛亂開單"
講這話亂污衊警察的人,你和我應該都同意將不得好死,對吧!
不管我舉的例子是幾百萬例中的一例,人家都車禍送醫了,事故車被警察寫事故兩字移至旁邊,竟然還被檢舉開單,這種檢舉人不是沒人性是什麼?
我舉薦你當交通部長是對你的肯定,既然你不喜歡這個職位,但部長好歹也是國家一級主管不用這麼不屑吧?至於你執行抓耙子工作時光明正大,我沒看到,可不可以你下次準備檢舉工作時通知大家時間地點,讓我見識一下光明正大的抓耙子,但是不可以唬弄人喔?
Katong wrote: 我在大白天正大光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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