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物流車司機問我他要怎麼停車?


cs057 wrote:
一大堆違規通通沒看...(恕刪)


你可以去你的管區警察局問問看警察的想法呀

說你在網路有PO文章,還特別用紅字來強調,列印文章給他們看也可以

"警察就是懶+眼瞎',所以對違規不舉發

如果他們認同你,那我就沒意見囉..
白襯衫 wrote:
你可以去你的管區警察局問問看警察的想法呀

說你在網路有PO文章,還特別用紅字來強調,列印文章給他們看也可以

"警察就是懶+眼瞎',所以對違規不舉發

如果他們認同你,那我就沒意見囉..(恕刪)



我說的都是事實!
但我沒那麼笨!
你那樣是犯法的!

但我要怎麼做
不用你管
你管好自己就好
cs057 wrote:



一大堆違規通...(恕刪)



到底是誰鬼打牆啊?


上一秒說交通要不要開單
交給警察判斷!

下一秒又說警察看到違規不開單

阿警察就判斷此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
不開單
有些上去口頭勸導
你又在那邊該該叫?
罵警察不做事?
有些線上檢舉
警察不開單
也在罵警察吃案

不是說給警察判斷就好?

有事?
回應我的也只是學我罵鬼打牆


你在自己的立場根本站不住腳阿
話說... 這張照片的路段看了有點熟悉

中華路跟鳳岡路交接口那間萊爾富??
cs057 wrote:



鬼打牆就是你啊...(恕刪)



你又在打臉自己?


你po的文不就說
但有高速公路警察表示,違規若發生在當下,確實能口頭勸導就好,但若接獲民眾以照片、影片檢舉,違規現場早已消失,他們無法口頭勸導,若是改寄勸導單,警察後續處理的人力、郵資負荷仍然沉重。

表示你們已經浮濫檢舉
連沒必要檢舉的也檢舉。
懂?自己打自己臉?


你是兩套標準?
警察有開單等於有做事?
沒開單就沒做事?


警察在路上巡邏就判斷
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
所以不開單取締
沒開單等於沒做事?

你邏輯有沒有這麼差?



Sammama wrote:
沒必要檢舉的也檢舉。(恕刪)


有人檢舉了那些沒必要的檢舉? 請你明確說出一些來聽聽!!
有人檢舉了那些沒必要的檢舉? 請你明確說出一些來聽聽!!
有人檢舉了那些沒必要的檢舉? 請你明確說出一些來聽聽!!
有人檢舉了那些沒必要的檢舉? 請你明確說出一些來聽聽!!
有人檢舉了那些沒必要的檢舉? 請你明確說出一些來聽聽!!



Sammama wrote:
你是兩套標準?
警察有開單等於有做事?
沒開單就沒做事?
警察在路上巡邏就判斷
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
所以不開單取締
沒開單等於沒做事?(恕刪)


路上巡邏95%看到轉角紅線停車,斑馬線停車,並排違規停車?已經嚴重影響人車移動,還是假裝沒看到!!
路上巡邏95%看到轉角紅線停車,斑馬線停車,並排違規停車?已經嚴重影響人車移動,還是假裝沒看到!!
路上巡邏95%看到轉角紅線停車,斑馬線停車,並排違規停車?已經嚴重影響人車移動,還是假裝沒看到!!
路上巡邏95%看到轉角紅線停車,斑馬線停車,並排違規停車?已經嚴重影響人車移動,還是假裝沒看到!!

已經嚴重影響其他人車移動,95%的警察還是假裝沒看到,沒有任何勸導動作更沒有開單!!
已經嚴重影響其他人車移動,95%的警察還是假裝沒看到,沒有任何勸導動作更沒有開單!!
已經嚴重影響其他人車移動,95%的警察還是假裝沒看到,沒有任何勸導動作更沒有開單!!

假裝沒看到當然就是沒做事!這樣你了解嗎
假裝沒看到當然就是沒做事!這樣你了解嗎
假裝沒看到當然就是沒做事!這樣你了解嗎
假裝沒看到當然就是沒做事!這樣你了解嗎



Sammama wrote:
你是兩套標準?
警察有開單等於有做事?
沒開單就沒做事?(恕刪)


看到嚴重違規有開單-當然是有做事
看到嚴重違規不開單-當然是沒做事
這是同一套標準
如果你連什麼叫做兩套標準
都搞不清楚,你的國小老師應該會很想哭!!!
邏輯這麼糟糕的人,居然在講邏輯...


cs057 wrote:


有人檢舉了那些沒...(恕刪)



很多阿
我回家慢慢找兩個我近期有印象的
你等等嘿
都是在01發出來的


至於究竟是


假裝沒看到
還是警察判斷沒必要開單


難道你有看過闖紅燈警察沒追上去開單的嗎
就算有也比較少基本上都會上去開單


這樣懂?


我就不想跟你辯了
整天說一樣的話
你的邏輯大概就這樣了吧
在鬼打牆


等我下班告訴你什麼叫沒必要的檢舉

Sammama wrote:
很多阿
我回家慢慢找兩個我近期有印象的
你等等嘿
都是在01發出來的(恕刪)



浮濫:::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基本資料
解釋:
誇大、超過實際所需。公司人事編制過於浮濫,成為營運成本的負擔。


對照我每天上下班來回短短6公里25分鐘的路程,行車紀錄器錄到的人行道違停,轉角紅線違停,併排違停嚴重影響人車通行的違規,

單趟至少30台以上,這一天在全台灣發生的嚴重違規及違停少說也一萬件,你既然要說檢舉浮濫?

至少也要舉出個幾千件實際不應該檢舉的案例,我拭目以待!!

希望你等一下不要只舉出幾件01上不熟悉檢舉要領菜鳥檢舉人,po出來的個案,

當作通案!就自認為檢舉浮濫!! 這樣是沒有用的





Sammama wrote:
難道你有看過闖紅燈警察沒追上去開單的嗎
就算有也比較少基本上都會上去開單(恕刪)


我也看過啊!
然後呢?
我說95%的警察不會取締嚴重影響行人通行的人行道違停!併排停車,紅線轉角違停.
我又沒說100%.



Sammama wrote:
我就不想跟你辯了
整天說一樣的話
你的邏輯大概就這樣了吧
在鬼打牆(恕刪)


你連什麼叫做兩套標準 雙重標準都不知道
居然能批評我的邏輯
你看不懂別人寫的,就說人家鬼打牆!
殊不知鬼打牆的人其實你自己呀!!呵呵
我才是快被你的閱讀理解能力打敗了呀!!


Sammama wrote:
很多阿我回家慢慢找...(恕刪)


我很期待呀!!
以一天在全台灣20個縣市發生的嚴重人行道違停,併排停車,轉角處紅線停車
斑馬線停車保守估計就算一萬件就好了!
我很好奇你要提出多少的數據來證明你認為現在的檢舉叫做浮濫檢舉!!


我好期待!!
我好期待!!
我好期待!!

cs057 wrote:
有沒有妨礙你沒有在現場你怎麼知道沒有妨礙?
現場的檢舉人來判斷
怎麼會由你一個看照片說故事的人來判斷?

我的發言僅代表我本人的見解與想法,不代表法律立場與判決,這邊是討論區不是???
檢舉人也不代表執法者立場,檢舉人的判斷不能代表甚麼
另外法律講求的是證據,給多少證據就能做多少判決,光憑樓主呈現這種照片與內容,是要怎麼開罰?
其實應該問:你認為應該怎麼對這台貨車開罰才能討你開心? 你認為法律精神是以罰款為目的,還是以管理為目的? 檢舉人的心態是以甚麼為目的?
北七喵 wrote:
大大您矛盾了哦, 既然您會說用身份證字號產生器做假, 那當您在建立帳號時不也是可以做假? 只要有心, 個資不是問題.
一直很懶得回應您自然人憑證, 不過看您一直糾結在自然人憑證, 只好敷衍您一下, 自然人憑證不是只有您有, 繳稅很好用.

別人鬼打牆你也跟著鬼打牆,就是因為光憑輸入身分證字號太容易被作假,所以後來才建立實名認證程序以及實名認證的重要性
再來,自然人憑證是拿來稅,不是稅,而且自然人憑證不只能報稅,現在還能用來直接進入戶政系統列印戶籍謄本不需再花錢申請,同時也被銀行認定申請信用卡程序之一,自然人憑證早就被認定為重要個資實名驗證的程序了,你還停在用自然人憑證報(不是)稅的時代,這是幾年前的資訊了,有夠土炮的...
北七喵 wrote:
請問您, 您是何種身份可去檢視檢討檢舉人心態? 檢舉人的心態到底是與您何干? 檢舉人心態是有影響到您嗎? 有妨礙到您的人身自由嗎? 您到底是憑什麼可以去檢討檢舉人?

檢舉人都自認為大眾做事做功德,既然是為大眾做事本來就該受公評,任何的行為隨時被檢視,竟然連這種認知你都沒有,我的老天鵝= =
北七喵 wrote:
我何只是開神車, 我還理盲咧

這句話是你整篇回文唯一的優點也是唯一的重點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其實應該問:你認為應該怎麼對這台貨車開罰才能討你開心? 你認為法律精神是以罰款為目的,還是以管理為目的? 檢舉人的心態是以甚麼為目的? (恕刪)



別人是高興檢舉還是不爽檢舉你也要管?
你連檢舉人的心態目的你也要管

你真的管很大,算是奇葩了!
請問你是住在海邊嗎?

你乾脆去選美國總統好了
全世界通通給你管就好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我的發言僅代表我本人的見解與想法,不代表法律立場與判決,這邊是討論區不是???
檢舉人也不代表執法者立場,檢舉人的判斷不能代表甚麼
另外法律講求的是證據,給多少證據就能做多少判決,光憑樓主呈現這種照片與內容,是要怎麼開罰?
? (恕刪)


能不能開罰,承辦警察自有專業判斷!

你既不是樓主又不是承辦員警,

檢舉人這次檢舉通過就過,檢舉不通過下次檢舉人就不會再檢舉這條!

實在想不出你的"認為"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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