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抓耙子就在你車後

yatsung013 wrote:
重點是 政府鼓勵抓耙子文化 好像文革 小孩批判檢舉自己的親師朋友
以前台灣和大陸最大的差別是
大陸 每個單位都可以抓人
台灣 只有警察單可以抓人
現在的台灣 卻是''''


你該慶幸的
台灣的路用人 不是人人都是史密斯先生
花錢學教訓嘍,年終獎金拿著去繳罰單吧 !
有些駕駛人自認為已看旁邊沒車,就懶得打方向燈,這是危險的!
因為你在換道的同時,可能前車,後車也正準備加速或減速換入同一車道,甚至左右邊相隔兩道的車輛,也正將切入你正要換入的同一車道,瞬間難免有視覺死角,相撞只是一秒之內的事,若能提早打方向燈告知去向,可避免事故.
從另一個角度看,變換車道打方向燈,也是一種禮貌.
請樓主不要在馬路上我行我素,從今天起,變換車道一定提前打方向燈,也許能避免掉真正的災禍,該感謝檢舉你的好心人.
yeachono wrote:
自已習慣差,就認命去繳一繳吧,還是你有打,只是撥到雨刷那根???


太可怕了,下次不知道會不會把剎車當油門踩... 到最後連川普和習近平都分不清楚了
看到樓主反應讓我更相信檢舉制度是正確的,一點守法意思都沒有,還好意思上來討拍,我不是聖人我也會違規,但我不會違規被罰後,還好意思上來討拍
小心 開車三寶就在你前方?!!!??

自己不檢討 上來討拍 討不到拍就說其他人酸民????

收到三張就自己好好檢討改進, 何必如此
Y C-L wrote:
不檢討自己,反而怪罪別人




這種習慣性不打方向燈(影響他人權益與損害行車安全)的駕駛,開車上路,絕對也都是如此隨性亂開。

昨天,我騎車綠燈起步,右前方的sentra 180,違規紅燈右轉,還不打方向燈。切過來之後,雙向道的左邊是汽車行駛,已有5台等停。這老兄最聰明了,也直接不打方向燈,直接切到右邊機車道,繼續往前開過紅綠燈後,便馬上左切回汽車道,搶在公車前面。

是的,這老兄,也是不到1分鐘的路程,前後違規至少三項。可惜當時我是騎腳踏車,沒開車(行車記錄器)。

打個方向燈應該不難的事啦,不然其實建議你座大眾運輸工具,這樣你也不會被檢舉、又不用打方向燈、一舉兩得,供你參考....

yatsung013 wrote:
最近接到連續些道3...(恕刪)


恭喜你啊,你被開單很不爽,
那你知道在你後方的駕駛或騎士
因為你不打方向燈也很不爽嗎?
糟糕 剛好我最愛檢舉就是不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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