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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拚裝車、馬車…只要開的夠快可以上國道嗎?
那他的人權你要捍衛嗎?
講到人權好像都可以無限上綱,而忘了,很多時候…為了大眾的利益,
必要的管理。不是只要你喜歡就通通都可以。
也不是所有的事物都能有一致性的標準。
所以也不能以個案來論斷是非。但是用大數據來看…重車的肇事率的確偏高。
要說服民眾支援,請用良善正向的方式。例如:宣導重機行車規則,強化自我管理。
如果能做到,不要讓阿嬤出來喊,少年仔…騎慢一點。這代表著重機快速行駛有高度的風險。
不只對自己,甚會影響他人。那管理上應否更應具嚴重性呢?
四輪、兩輪都相同。只是四輪相對安全,但是如果四輪也違規,也應該要好好的再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這不是每個人考照時,就該有的知識知能。落實它,確保行的安全。
才是正確的,落實管理管制,違規多次加罰則禁上國道。取消重機駕照、罰金加重。都是管理措施
就看政府如何取捨,但是目前台灣車輛從過年過節就知道,已然超標了。塞車嚴重性,若開放重車上國道。
那管理就有得傷腦筋了。
最後只有大家都尊重他人,守規則才有良善的行的空間。為了私利搶快…增加他人風險…實不可取。
最後祝大家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新年快樂。
MaxKK4125 wrote:
一、這是尊重基本人權 同樣身有行為能力的人,就該得到相同的尊重。 當一個人要從A點到B點,他有權利可以依他的需要選擇任何一種交通工具,而國家收人民的稅金蓋出來的馬路,就是為了提供國民使用交通公具移動的載體。因此,對於任何在馬路上移動的交通工具而言,你都必須將它視為一個人的移動現象,不管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你都必須尊重他的選擇。那個人可能是騎重機的人,也可能是開汽車的你。 這是基本的人權。你要學會能夠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
人民納稅蓋出來的東西你就有基本人權可以用?
1. 砂石車不能走很多地方...人家還是在工作養家....哭哭
2. 白牌機車也要哭哭...台北車站附近都不給走
3. 腳踏車也要哭哭...怎麼不給我走車道
4. 民眾也要哭哭....為何一堆陸橋不給我走..要我繞遠路去地下道
5. 太多人要哭哭了...突發奇想...自己做一輛軌道車上高鐵...我有基本人權走國家蓋的公共建設..請大家專重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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