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9821021 wrote:
檢舉達人 在雙黃線...(恕刪)


我確實是這樣的!
我一定遵照路口導引虛線弧度轉彎
絕不跨越導引虛線
因為我是交通聖人
我敢大聲說,我絕不違規!!
不太懂第三部影片後段小貨車左轉
板主說了句 佔用來車道左轉
小弟實在是看不出來小貨車有哪裡違規
還是在說那台機車

不過片尾真是太神了,說了句闖紅燈
結果那台車真的就過去了
5月18日更新

今日收到新資訊,覺得有必要更新,
此車已更換車牌,目前只聽說後四碼為0503,前三碼英文還不清楚,但車型車色未變更
路上若碰到TOYOTA白色PRIUS,就算車牌號碼不同也要注意喔!
原來是台中青果社的員工,看來也不是什麼有錢人,只是憤世嫉俗的可憐人而已
hank60218 wrote:
5月18日更新今日...(恕刪)

記者訪問時
說他平時內向,又沒什麼朋友
所以才會這樣子
如果講的是對的,那就是很邊緣人的感覺
邊緣到只能和3C當朋友
跟在你前面被你拍,跟在你後面被你塞
此生永不相見最好!

farmer886 wrote:
那個時間點在那附近流...(恕刪)
哈哈哈.+100個讚
勁揚丫德哥
hank60218 wrote:
5月18日更新今日收...(恕刪)



舊款的油電
hank60218 wrote:
5月18日更新今日收...(恕刪)


johnnylee1020 wrote:
不過片尾真是太神了,說了句闖紅燈
結果那台車真的就過去了

他每天拍
天天拍
一天說幾百次
剛好一次說中
就放那一次上來
然後大家就會覺得很神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kayin0565 wrote:
我去年也被檢舉一次...(恕刪)

能理解您的不爽~
但,民眾檢舉違規只是提供相關的證據給予警方
真正有權力可以舉發違規的才是警察

警察依據檢舉資料必須有能力判定內容是否充分可以舉證違規的事實,然後才能予以舉發~

所以,要怪,就要怪舉發的員警在作業上的不確實,未能確認檢舉資料的充分就舉發違規,進而造成您的申訴不便。


kayin0565 wrote:
該警員表示他們收到民眾檢舉就必須要受理,
有變態成天在路上閒晃就是搞這種事,

員警受理是一回事,舉發又是一回事~
這只是警察為辯駁自己不夠專業確實的舉發而有的推諉之詞。

別射裡面 wrote:
首先,你要知道,檢舉這種行為,是國家賦予民眾的權利
而檢舉人並無公權力,也並非專業
所以檢舉人只管檢舉就可以了

同意您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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