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唬雞摸爛到爆 wrote:貪圖方便還罔顧小孩...(恕刪) 說這種話前,先問下你媽對這件事的感想吧!看你媽以前有沒有做過有陷你於危險的事,一個媽媽的人格被你說成這樣,照顧一個小孩不會有不注意或不小心的時候?你怎麼當人的?被檢舉就改不要再犯就好,你說人家怎麼當媽這話是怎樣?
可能文章太長或是其他原因導致你漏看了吧~我的問題是現今社會案件頻傳,法官的判決總是偏離大多數人的期望 不知你們是怎麼看的呢?是支持法官,為他們發聲?還是覺得司法已死?是雙重標準?還是堅持法就是一切,依法說了算呢?(其他人也歡迎回答,我會發文不是針對你,只是剛好看完留言有感而發,直接借你的樓回覆)話說你應該慶幸那些人還有辦法罵你因為你所謂的危險,可能因為當下沒有去阻止他已經失去了生命或是害其他人一命了至少他有改進的機會,我們也希望他好好把握也感謝他沒讓你沒背上間接殺人的罪過
三貼https://news.tvbs.com.tw/local/944515四貼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624/1198252.htm?from=fb_et_share請問哪一個家長比較開心?是我的話都開心不起來,因為我的家人不會活過來。我家附近還有五貼的喔歡迎大家挑戰應注意未注意
現在社會就是有這種自以為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魔人~這位女性已經將小孩妥善包覆了~她不影響別人~也不會造成別人危險真的關心可以跟她溝通而不是檢舉~別把自己說的有多高尚說是為了她的安全~太閒的話回去開車接送她比較實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