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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而未注意..死者為大...合法安全開車的司機有罪,須賠償..
我也曾經遇到過這種,放slow(因為陡下坡)..還邊踩煞車..開在路上,突然一個小孩跑出來,我的車幾乎是停止的,他跑來撞我的車,...
撞完後我看他倒地不起,急急忙忙下車查看,然後他父母就跑出來說要報警,我就說那就報警..
然後我就跟他說,你要不要先處裡小孩,他還暈倒的..
警察來了,我還幫忙把小孩送到醫院...小孩檢查完沒怎樣,只是有點驚嚇跟擦傷...小孩父母沒帶錢,也沒帶健保卡,我也幫忙付醫療費用了..
到警察局小孩父母說要告我..最後我掏五萬元和解,本來他們是要十萬的...原因只是,我不想回家開庭..因為事情發生僅是三天連假,我回澎湖去兩天,光這件事就搞兩天..
我還很想告那小孩無緣無故跑出來把我的車車撞凹咧..不知道要向誰討..
在警察局,警察其實也不知道頭也不知道尾,就一直灌輸你,撞到人了就是你不對=.=...
算了,就當花錢消災,並預祝這小孩永遠可以靠這招一直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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