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跟我說其他國家怎麼罰,這𥚃是台灣,酒駕只有重刑才能治!不要跟我説現在已經很重了,看看下面這篇吧,七年前的文章持續到現在,幾乎每天都有酒駕致死!又是酒駕...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855350
先去搞清楚謀殺的成立要件酒駕車禍致人於死永遠是過失殺人這是現代法律的觀念要改變不太可能如果當作謀殺是法律的退步至於加重罰則不如在執行上做努力話說回來你們這樣義憤填膺可是除了在網路上嘴砲又做過什麼?親友酒駕會嚴詞勸戒嗎?屢犯不聽會不相往來嗎?說立委說官員你有打一通電話去試著表達嗎?如果大家都打電話去選區立委的服務處真的沒有用嗎?我不知道但是坐而言卻是絕對無效的
我沒有胸部 wrote:先去搞清楚謀殺的成立要件酒駕車禍致人於死永遠是過失殺人這是現代法律的觀念要改變不太可能(恕刪) 我國刑法可沒過失殺人這種,去看看刑法條文有沒有這一條罪名,過失致死就是過失致死,哪有什麼過失殺人,了解何謂不確定故意,然後看看酒駕之人行為有否可能是種不確定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