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政府應該立刻修法重刑酒駕!!!

不要跟我說其他國家怎麼罰,
這𥚃是台灣,
酒駕只有重刑才能治!
不要跟我説現在已經很重了,
看看下面這篇吧,
七年前的文章持續到現在,
幾乎每天都有酒駕致死!

又是酒駕...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855350
先去搞清楚謀殺的成立要件
酒駕車禍致人於死永遠是過失殺人
這是現代法律的觀念
要改變不太可能
如果當作謀殺是法律的退步
至於
加重罰則不如在執行上做努力

話說回來
你們這樣義憤填膺
可是除了在網路上嘴砲又做過什麼?
親友酒駕會嚴詞勸戒嗎?
屢犯不聽會不相往來嗎?

說立委說官員
你有打一通電話去試著表達嗎?
如果大家都打電話去選區立委的服務處
真的沒有用嗎?
我不知道
但是坐而言卻是絕對無效的
我沒有胸部 wrote:
先去搞清楚謀殺的成立...(恕刪)

話說您有打電話給立委或官員了嗎?
如果沒有,
是為什麼呢?

popomo wrote:
話說您有打電話給立委或官員了嗎?
如果沒有,
是為什麼呢?


因為我只打算掃自家門前的雪
自私不是好行為
可是絕對不是嘴砲
可以修改法律嚴懲酒駕的立委

是你我大家投票選出來的
阿雷固 wrote:
然後你兒子就會被槍...(恕刪)


會對號入座 是我說的話深深刺痛你脆弱的心嗎 更是因為你就是那位常常酒駕的人嗎??



好笑了
在這裡討論酒駕問題
討論刑責問題
就有人講沒意義啦
怎不去和立委抗議啦

01不是討論區嗎??
各種議題都能討論不是??
那這些說嘴的......在討論其他問題時
別人也能嘴討論沒意義??
親身經歷其痛才會修法啦
要不然死別人家小孩關我闢室
打電話給立委?別開玩笑了
酒駕天天撞死人~新聞天天在播
還要我們打電話給立委?
立委與01鄉民活在平行時空??
我沒有胸部 wrote:
先去搞清楚謀殺的成立要件
酒駕車禍致人於死永遠是過失殺人
這是現代法律的觀念
要改變不太可能(恕刪)

我國刑法可沒過失殺人這種,去看看刑法條文有沒有這一條罪名,
過失致死就是過失致死,哪有什麼過失殺人,
了解何謂不確定故意,然後看看酒駕之人行為有否可能是種不確定故意?

阿雷固 wrote:
然後你兒子就會被槍...(恕刪)



這是人身攻擊嗎? 15 15 15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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