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百百種~同樣業務過失致死~為何一堆人替普悠瑪司機護航?


timeriver235 wrote:
辦案人員調閱列車紀錄器時,發現通過新馬站時速確定超過140公里,
但尤員偵訊時辯稱,儀表顯示82、83公里,符合新馬站速限,但與紀錄器並不符合。

我倒是建議等正式調查報告出爐再說,除非你手上握有跟檢調一樣或者甚至更多的資料和證據。

前兩天台鐵不是才信誓旦旦說司機根本未通報關閉ATP,導致沒有啟動後續相關SOP以致釀災,結果沒兩天就被通聯記錄逐字稿打臉。
budinx wrote:


我倒是建議等正式...(恕刪)

完全同意,就是看不懂狂幫司機護航的廣大網民是在搞啥?幹樵檢察官,再怎樣他手上證據也比你在家中以為的可靠多了⋯⋯
我們看到多少合理猜多少,由影片看來超速過彎的確是事實,司機應難辭其咎。
至於其他環節,當然要改進檢討,該咎責也很應該。
但跳針的司機加油!連吸毒前科也不可以講,真的很莫名其妙。
因為政府跟司法已經不值得信任了阿~
這種事情可以畫唬爛的嗎 台鐵是國家的耶 要對全民負責任 可以亂說話嗎
從我看來,臺鐵的司機、行控、維修是這樣"搞"定每天的火車,我是不可能再搭的。就誏它永遠爛下去吧⋯⋯,這些人真的有在維修火車嗎?

altairchou wrote:
那43分的通話有叫...(恕刪)

普優瑪就是能高速過彎才叫普優瑪⋯⋯
高鐵時速200轉彎你怎麼敢搭高鐵?
這種問題需要上來問嗎?這不就是相當標準的霸凌同事在台灣常出現的..而且不會比日本少!

當一個團隊出錯了(基本上應該整個團隊問題)等你上司同事把所有過錯都往你身上推.......你就能明瞭了不是嗎?

在加上你上司有行政資源利用媒體帶社會風向取暖....讓你成為眾矢之的你就能明白了!

額外N年前有吸毒前科根現在開車有什麼關係? 挖人家早年舊帳來自我安慰..證明自己沒錯不也是台灣非常流行的爛觀念嗎?

台鐵這麼重視工作人員早年有無吸毒前科....那麼當初又為什麼要聘請呢? 自己打臉打的夠腫了!


事實上就是會亂說話阿..........前陣子不是很流行能撈就撈!

daniel590510 wrote:
因為政府跟司法已經...(恕刪)

budinx wrote:
我倒是建議等正式調...(恕刪)


你要不要再去看一次逐字稿 看司機那邊有通報

gray48816 wrote:
新聞一出來~調查是ATP...(恕刪)

邏輯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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