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mind wrote:並不是說騎士無責,...(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要算起來也要算上摩托車駕駛應注意對向來車而未注意阿不是只要別人注意自己就不用注意啦這個華人和稀泥的判決兩邊五十大板,各50%,死者家屬可以用過失致死的罪名提告要對方多賠點如果啦如果摩托車駕駛還有載人,摩托車駕駛沒死乘客死了摩托車駕駛也會被告過失致死的喔
pnc0409 wrote:在鬼島 很多人的心...(恕刪) 鬼島都是認為別人應注意而未注意就算是你綠燈撞到轉彎車,被撞的都會認為你過路口應注意而未注意,檢察官也會用這點來判你有肇責哪有什麼絕對路權觀念??只有絕對弱勢觀念
感謝您的回文,我已經表達了應注意而未注意*雙方*有責。如果騎士載人致死而會被告過失致死,那麼汽車駕駛就無過失致死的嫌疑嗎?不是很理解您的論點,但很感謝您願意分享與指教。 FemcAT wrote:應注意而未注意...(恕刪)
flyinmind wrote:感謝您的回文,我已...(恕刪) 沒錯如果是摩托車乘客死亡,或者是小車乘客應重大撞擊力飛出車外而死小車駕駛跟摩托車駕駛都會吃上過失致死的官司因為兩邊都有肇責,只是跨雙黃線轉彎還是逆行會佔到主責這都是建立在摩托車駕駛沒死的前提現在摩托車駕駛已死,死者為大,五五開就這樣,看小車駕駛家屬要不要拿精神賠償來換和解或緩刑你要是認為超速主責,那就要想看看如果摩托車超速直行撞上轉彎賓士而死亡,誰應該會負主責呢??一樣的邏輯不能因為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不侵犯他人的路權,人家開再快也不會撞到你.轉彎車全責無誤希望這個小島可以明理一點,用路權來判斷交通事故的對錯!權,...(恕刪) 在德國搭計程車去機場(凌晨04:00)計程車司機在市區主幹線狂飆(應該有100Km/h)我問他不怕巷子有車衝出來嗎?司機回我在德國有路權的最大怕3小何時、台灣才能用路權來判對錯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不侵犯他人的路權,人家開再快也不會撞到你.轉彎車全責無誤希望這個小島可以明理一點,用路權來判斷交通事故的對錯!法令有規定不能超速,但並沒有說超速車輛的路權會降低或是沒路權;反倒是法令有規定,無號誌路口,同為幹道或是支道時,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也就是只要有直行車存在,轉彎車就是沒有路權. 錯了~~~~~超速大概就50%了
豬事順利 wrote:在德國搭計程車去機場計程車司機在主幹線狂飆我問他不怕巷子有車衝出來嗎?司機回我在德國有路權的最大怕3小何時、台灣才能用路權來判對錯 德國真的好值得大家學習好到出個希特勒值得大家學習!!!是嗎??德國不一定等於真理喔近年還有柴油排氣造假咧德國真的好值得大家學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