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畫面!18歲高職生撞死人擁2輛賓士跑車愛搶快


flyinmind wrote:
並不是說騎士無責,...(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要算起來

也要算上摩托車駕駛應注意對向來車而未注意阿


不是只要別人注意自己就不用注意啦


這個華人和稀泥的判決兩邊五十大板,各50%,死者家屬可以用過失致死的罪名提告要對方多賠點


如果啦

如果摩托車駕駛還有載人,摩托車駕駛沒死乘客死了

摩托車駕駛也會被告過失致死的喔

pnc0409 wrote:
在鬼島 很多人的心...(恕刪)


鬼島都是認為別人應注意而未注意

就算是你綠燈撞到轉彎車,被撞的都會認為你過路口應注意而未注意,檢察官也會用這點來判你有肇責


哪有什麼絕對路權觀念??

只有絕對弱勢觀念
感謝您的回文,我已經表達了應注意而未注意*雙方*有責。
如果騎士載人致死而會被告過失致死,那麼汽車駕駛就無過失致死的嫌疑嗎?
不是很理解您的論點,但很感謝您願意分享與指教。
FemcAT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恕刪)
pnc0409 wrote:
在鬼島 很多人的心態...(恕刪)

屁...
酒駕吸毒都影響精神狀況了
最好沒差
魔改最好跟車禍有個狗屁關係啦
講x話人人會
死咬一個雙黃線就在那邊凌遲死者
自以為是
一個鄉間小路的雙黃線跟莫名奇妙一般道路超速成這樣
比例原則在哪邊不會判斷?
01現在的程度沒有最低只有更低

只剩一張嘴酸ptt
誰是真魯蛇?

flyinmind wrote:
感謝您的回文,我已...(恕刪)


沒錯

如果是摩托車乘客死亡,或者是小車乘客應重大撞擊力飛出車外而死

小車駕駛跟摩托車駕駛都會吃上過失致死的官司


因為兩邊都有肇責,只是跨雙黃線轉彎還是逆行會佔到主責


這都是建立在摩托車駕駛沒死的前提


現在摩托車駕駛已死,死者為大,五五開就這樣,看小車駕駛家屬要不要拿精神賠償來換和解或緩刑


你要是認為超速主責,那就要想看看如果摩托車超速直行撞上轉彎賓士而死亡,誰應該會負主責呢??

一樣的邏輯不能因為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不侵犯他人的路權,人家開再快也不會撞到你.

轉彎車全責無誤

希望這個小島可以明理一點,用路權來判斷交通事故的對錯!權,...(恕刪)




在德國搭計程車去機場(凌晨04:00)
計程車司機在市區主幹線狂飆(應該有100Km/h)

我問他
不怕巷子有車衝出來嗎?

司機回我
在德國
有路權的最大
怕3小



何時、台灣才能用路權來判對錯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不侵犯他人的路權,人家開再快也不會撞到你.
轉彎車全責無誤
希望這個小島可以明理一點,用路權來判斷交通事故的對錯!
法令有規定不能超速,但並沒有說超速車輛的路權會降低或是沒路權;
反倒是法令有規定,無號誌路口,同為幹道或是支道時,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也就是只要有直行車存在,轉彎車就是沒有路權.

錯了~~~~~
超速大概就50%了
豬事順利 wrote:
在德國搭計程車去機場
計程車司機在主幹線狂飆
我問他
不怕巷子有車衝出來嗎?
司機回我
在德國
有路權的最大
怕3小
何時、台灣才能用路權來判對錯

德國真的好
值得大家學習
好到出個希特勒
值得大家學習!!!
是嗎??
德國不一定等於真理喔
近年還有柴油排氣造假咧
德國真的好
值得大家學習..................................嗎??
其實又回到一個台灣法律的盲點了

路權!!!

直行車雖然有路權,但嚴重超速已無路權可言。 (同理如酒駕、吸毒)
不過還是很多人會爭直行車的絕對路權。

法官? 別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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