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腳踏車一下機車~市長根本敵對機車族?下一屆還要選嗎?

xboy200 wrote:
「使用者付費」的大旗可別亂揮!尤其是台灣這種騎士權益尚處於戒嚴狀態的情況下,這錢是否收得合理?


戒嚴?????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扯到這種事…
但本來就是使用者付費啊,這有什麼亂揮旗的問題?

機車路權受限又如何,你能要求解禁,這是機車族的正當訴求
但無論再怎麼被限制,停車就是事實、使用市政公共資源也是事實、那不就有權收費了?

還是你今天去一間麵店點了一碗麵發現很難吃,於是吃完後要求老闆不得收費;隔天再去吃、味道還是一樣,於是要老闆依舊不得收費,每天味道都一樣,所以你要求每天都有免費的麵可以吃?(甚至不管老闆怎麼改進,反正吃光後補一句難吃,就可以繼續要求免費了,多爽)
看得出来,他很想收进城费…
真的对这个人毫无兴趣。
腳踏車本來就不能騎上人行道
機車停機車格,要收費,很合理啊

orea2007 wrote:
你引錯言,這不是我...(恕刪)


哈哈,之前引言修改過了,這樣應該就沒引錯人
不過還是不認同機車不能停過夜的觀點
如果有繳費,想停多久是個人的自由,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a778875799 wrote:
一下子說啥腳踏車不...(恕刪)

如果是以日計次收費$20 是有多大負擔啊?
a778875799 wrote:
一下子說啥腳踏車不...(恕刪)


一個完全看不懂的政策? 完全自我矛盾 !

道路設計及其提供的功能為何? 是以運送人為目地, 還是提供汽機車跑來跑去為目地?
是提供"人"流動(人流)? 還是供"汽機車"流動(車流)?
是運送人? 還是運送車輛?
捷運/公車/小汽車/機車/自行車都是載具,都是用來載"人"的!
這不過是那一種載具優先的問題 !
但是道路空間有限
完全看不懂北市府到底要放行那一種載具在台北市的道路上?
到底想要那一種載具優先 ?
還是, 大家都進來塞沒關係? 收錢就好
路上塞的車越多,停車費收的越多嗎?

其實,北市汽機車總量僅176萬2262輛,居全台第6而已,機車95萬2155輛,汽車更少,只有81萬107輛,只排名全台第6、第4名。
汽機車最多的是新北市,總計達320萬7823輛,機車219萬0612,是台北市的二倍以上。 汽車101萬7211 , 比台北市多20萬輛
公立與私人的汽車位總計只有65萬2640個,缺少約14萬個車位。公、私機車格的總和僅69萬5810個,短缺高達28萬個。
台北市總共也只有21萬3000個路邊機車停車格。
松山、中山、大安區每萬人平均檢舉"違規停車"數目為前三名;前述汽車格剩餘數,亦是這三區最為缺乏。
全部收費仍然是不足的, 不僅已經先天上供不應求,更因為容納外來通勤車輛而雪上加霜。
如果要車流減量,是把機車鎖在停車場內
現在卻是收費是要把機車趕出停車格,趕到那裏去??? 到大馬路上去搶佔道路空間嗎?

完全自我矛盾, 前言不對後語 ?
完全不懂政策到底是什麼?

1991年, 德國明思特市政府出版了一張海報, 相同的60個路人,當載具不同時, 佔用的道路面積不同


60個人駕駛60台小汽車,佔滿整個巷道 , 這個空間只能有60位局處首長專車就滿了!
但是一台汽車佔用的道路面積,卻可以停小市民的5台機車,或10台腳踏車,或42台折疊式腳踏車
但這60個人,只要一台公車或1/2的一個捷運車廂, 就能全部載走

但是,"變換載具" 的核心精神是轉乘, 必需要有一個Park+Ride(P+R)
把人送進來就好, 汽車不要進來塞車
Park & Ride 做了嗎 ? 沒做

這是Amsterdam的萊頓街Leidsestraat, 這條街很窄, 一樣走輕軌, 卻一台汽車也沒有

因為載具置換為輕軌/自行車, 汽車到哪裡去了! 都進了停車場 !
這是Amsterdam的P+R Sloterdijk 橋下停車, 上方就是捷運Metro/火車Train共用的高架軌道, P+R旁的地面有公車bus/輕軌Tram, 在這裡進行交通載具轉換


所以,Amsterdam捷運站旁有很大的自行車停車場,

有自行車專用道, 專用自行車天橋 ,

專用地下道,坡度太大還有專用自行車電梯, 電扶梯。 但是, 台北市優先的是那一種載具?



更好笑的是, 台北市唯二『每千人汽車格,有剩餘數』的行政區是內湖和南港 , 其它行政區的停車格都不足 , 台北市唯一『每千人機車格,有剩餘數』的行政區是內湖 ? 內湖卻大塞車 ????

明明就有地方讓汽機車停,可以減量,讓車流量鎖在停車場內不要出來, 卻要加價收費把汽機車趕出停車場? 讓它們到馬路上去塞車 ?
完全看不出是何種邏輯? 只要市政府收到錢就好, 其它違停/塞車都是小市民的錯嗎?

Prising是手段, 用來篩選出那一種交通載具優先 , 當篩選不存在時, 大家一起開小汽車出來塞車

道路沒有平權這回事,不是汽車收費機車就要收費?
不同載具分配有不同路權 ! 那一種優先?
機車佔用的道路面積是小汽車的1/5,同樣的道路面積,一台車只能載5人,卻能容納5台機車,載10個人, 機車載的人數是汽車兩倍
如果連佔用道路面積較小的機車都要消滅? 交通政策在那裏?

如果政策是 機車是要讓它進停車場, 轉換其它載具? 那停車就要優惠?
要讓機車不要上路, 鎖在停車場內?現在卻是收費,逼機車不要停車?趕離開停車位到馬路上去塞車?不知政策到底是什麼 ?
完全是一團混亂
只要魔笛手Rattenfänger von Hameln一吹笛, 大家就不必思考跟著走 ?
對這個故事最早的記錄可以追溯到公元1300年左右,德國Hameln哈美恩鎮的哈美恩教堂上的彩色玻璃繪畫。
最古老的相關文獻是《呂訥堡手稿》(c 1440-50),其指出:“1284年,在6月26日的聖徒約翰和保羅日出現了一位身穿多彩衣服的吹笛手,130名哈美恩鎮出生的兒童被他魅惑然後在科彭一帶附近從此失去了蹤影。”

不要再假整頓交通之名,行收費之實,只是為了收錢而收錢 ?
扣個老人1500就高興支持的年輕人
現在機車格全面收費
大多數騎機車的年輕人們不知感想如何?
一天20塊
1年上班個200天就要4000了哪
早在他第一任的時候我就看破柯P了
第一任選前坐機車巡視作秀
選上後說要消滅機車
台灣的機車還不夠多嗎? 連到隔壁買的東西都要騎機車, 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人行道都被佔據。 建議費用高一點大家就不會 這麼輕易的買機車, 全世界的已開發國家當中哪有人機車那麼多的?
天看到機車橫衝亂撞真的有夠煩, 大眾運輸這麼方便大家還這麼懶得去用? 我不知道啊這些人在想什麼?
x18999 wrote:
扣個老人1500就高...(恕刪)
無論汽機車,停車收費才是正規做法吧~~
我有汽機車也有大型重機,贊成停車一律收費

orea2007 wrote:
的確是像你說的選用...(恕刪)


機車格收費是否就會讓原本就能搭大眾運輸的市民「重回正途」?我是質疑的。但這也要看這費用收到何種程度啦。況且不論這些人是否有回到「正途」,反正所有的台北騎士都要下來陪葬了,這才是算盤打中的地方。

路邊公共停車格的設計絕對不是讓私人長期佔用的!即便是願意繳停車費都不該這樣使用。而且解決的方法很簡單,也很公平,就是直接拖走就行了。

我是覺得這位市長四年來不處理機車路權問題,他是沒有資格在機車格收費上說三道四的!權利!義務!只要市民盡義務?卻漠視市民權益?
其次就是台北市是全台灣預算最高的縣市,它壓根就不缺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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