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檢討受害人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這太扯了吧,人家賣雞賣鴨做點小生意只是為了養家餬口而已,憑啥要承受這種高材生的風險?真心覺得政府應該訂個高材生條款,設立賠償上限畢竟,沒有人逼你去當高材生提高身價;今天你要當高材生,就該自己負擔一點損失才合理~
就我每天上下班開車的觀察,砂石車、貨車、聯結車、客運、遊覽車...等大車駕駛比一般小客車駕駛更不守交通規則,愛做什麼就做,不太考慮別人的車,一副就是你要讓我的姿態,所以看到他們,寧願保持距離,不想連命都沒了說
prettyboy wrote:賠不起是連保險都買...(恕刪) 在民事理賠不設限下只保2000萬如果撞到富2代博士生不夠賠怎麼辦如果對方一車有四個富2代博士生怎麼辦只有強制立法理賠設上限(上限可能是 2000萬 200萬 500萬錢財不設上限是可笑的定義 亞馬遜 微軟 都有個市值開車去公路要承擔一個沒有賠償上限的恐懼)不管是人車才能解決這種恐懼身價高貴 車價高貴的也才能真真反映出 他們真實的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