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敲竹槓,請大家幫幫我!1/14更新

樓主既然都有保保險了,就讓保險理賠人員去跟對方盤就好,就不用跟對方牽著鼻子走。
調解部分也都交由保險去跟對方處理即可。

有做到慰問、關心,在道義上也算盡責了。
不過這些關心的簡訊、LINE紀錄等等或者電話紀錄都保留下來
日後也比較有保障。

送您一句話 , 要告來告 ~ 誰怕誰

告上去也不用賠到二萬五


我覺得法院不會判這麼多
有時間就跟他耗
就怕卡到工作時間
學生時期就這麼機車阿!!
無法想要未來出社會之後會是一個怎樣的爛人
看了就生氣!
大大讓他告吧

這麼不積極處裡的人 其實不用怕
MING ZHONG wrote:
大家好!有關於車禍...(恕刪)


(加上對方偶爾會打家用電話來嗆聲)
你就直接回他有事找保險公司談,要告就快告,在打來我就告你恐嚇騷擾!

MING ZHONG wrote:
事發2018/2月初駕車在行經巷道與機車碰撞,
研判表結果我7對方3,
對方只有腳擦傷送醫擦藥,沒有住院,...(恕刪)

1.醫療賠償$5000
(當下只有急診費用加上,後續2次換藥)
2.他家人請假從外縣市照顧他一個月$25000
(說是家人請假照顧他補償家人薪資)...(恕刪)


急診費用 + 2次換藥的擦傷,需要家人特地請假來照顧一個月?~

這大學生要不是......就是以為別人都是......


肇責7:3~

樓主除了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以外,應該也可以列單據求償損失的30%吧~

MING ZHONG wrote:
我有保第三責任險,
但保險公司也覺得很小的車禍,
所以處理較慢也較被動,...(恕刪)


其實這是對方有受傷時,保險公司的常見手法
前半年先虛與尾蛇、冷處理
等拖過半年刑事追訴期,對方未提告
再來處理民事賠償問題
反而對你是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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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是剛出社會還是心太好?
都有保險了
小車禍就是:
報警、打給保險公司、筆錄、釐清責任、筆錄簽名、保險專員電話給對方、正常過日子。
MING ZHONG wrote:
1.醫療賠償$5000
(當下只有急診費用加上,後續2次換藥)
這個直接由強制險理賠,但是要有正式的單據。
MING ZHONG wrote:
2.他家人請假從外縣市照顧他一個月$25000
(說是家人請假照顧他補償家人薪資)
MING ZHONG wrote:
對方只有腳擦傷送醫擦藥,沒有住院
a. 請他提供醫院開立的單據,證明擦傷、沒有住院,卻需要家人照顧一個月。
b. 請他提供家人的收入單據,例如扣繳憑單或是公司開立的月薪收據。
ps...難道他的家人是剛上國中的表弟,也有月薪$25000?
c. 請他提供家人的請假單據,證明他的家人請了一個月的假,而請假理由是照顧這位大學生。
ps...難道他家人請了一個月的假出國去玩,也要算在你頭上?
MING ZHONG wrote:
3.精神賠償$20000
(受傷在腳,說都會頭痛,沒有醫院證明)
沒有醫院證明,就算上訴到最高法院,一毛錢也不會賠。
MING ZHONG wrote:
4.薪資賠償$10000
(學校社團活動打工因為車禍擦傷損失的薪資)
同第2點,請他提出
a. 學校社團打工的薪資證明。
b. 因車禍而請假的證明。
MING ZHONG wrote:
5.機車車損$15000
(沒有估價單,只說他朋友幫忙修的價格)
沒有估價單,就算上訴到最高法院,一毛錢也不會賠。
MING ZHONG wrote:
6.手機賠償$20000
(原先他拿國產智慧型,說是車禍造成損壞,後來換iphone還提醒我只要幫他出2萬就好)
請他提供舊手機的維修價格單據。
如果他拿Motorola小海豚,因車禍造成損壞,要求您恢復原狀;就算維修費高達$20000也該賠。法律的賠償是填補損害,不是無痛升級;
ps...樓主,我用hTC U11+不太習慣,想換iPhone XR;能提供您的車牌號碼與經常出沒地點嗎?

MING ZHONG wrote:
1.已經過了半年的刑事追訴,現在還有2年的民事訴訟,我還會被他告嗎?
他只能告你民事,不能告刑事。
MING ZHONG wrote:
2.事發一年了若他備妥單據但這樣對我來說有些不公平,例如:車修好了但我完全不知道換的零件是否為車禍所造成,他假如有後遺症,都過一年了,或許已復原,但拿的單據是舊的。可要求馬上再驗一次嗎?
MING ZHONG wrote:
5.機車車損$15000
(沒有估價單,只說他朋友幫忙修的價格)
沒有估價單,就算上訴到最高法院,一毛錢也不會賠。
MING ZHONG wrote:
3.不知道他有何居心過了一年才突然要求私下和解呀?
不用想這麼多,該賠就賠他錢,不該賠就陪他玩。
MING ZHONG wrote:
4.他開的項目若都有單據,但有項目我好問號?例如:國產機換iphone,損壞機子我也沒看到,還有他腳小擦傷,還要麻勞家人從外縣市請假來照顧,並要我付家人薪資,還有學校活動的打工也因為這樣要賠償薪資。
以上已回覆。

MING ZHONG wrote:
以上向我索賠$95000
當下我方保險釋出善意說請他申請單據證明,
評估以上項目若都有單據,加上我的責任比例
大約賠他$25000
對方直接說不願意賠這個金額就不和解,法院見!
MING ZHONG wrote:
當天他遲到,後來一直打電話才來,
來了之後兩手空空,
執著上次他白紙黑字的賠償項目。
調解委員見狀也表示需要單據
於是電話聯絡他家人,
希望協助搜集單據。
要他有單據後在申請調解,這樣才能溝通。
MING ZHONG wrote:
但他又致電想私下和解,
讓原本的好心情都沒了。
................................................................
對方目前說有單據了!
但我又有疑點了,
因為他是從外地來的大學生,
但他的驗傷證明和修車單據
「都不是」在事發地申請,
會不會有造假或灌水的疑慮呀?
原先拿了一張A4紙叫你賠$95000,不賠就不和解,法院見;
後來發現調解委員也說需要單據才能調解;
現在打電話來要私下和解,然後突然提出單據......整個邏輯怪怪的呀。

法律並沒有規定單據要在事發地申請;但是建議您再看看這些單據的開立時間。
還有,這些單據都是要由政府立案核准的單位開立才有效。不是阿狗阿貓亂寫就算數。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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