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ngowu1234 wrote:誰跟你120是法律容...(恕刪) 國道測速照相機都認為你開118沒有違規了那有什麼好講的?不然你去問國道警察他測到你開118敢不敢開單啦。一堆活在自己世界的人,難怪國道一堆烏龜在內線。
https://www.freeway.gov.tw/Print.aspx?cnid=1688&p=2650"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能開到最高時速, 代表不可能塞車... (除非其它車都超速?)https://news.tvbs.com.tw/local/1176972"2019/08/02"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非超車,而行駛內側車道,行速90公里。」詳細報導請見: news.tvbs.com.tw/local/1176972?from=Copy_content我可以接受如果中線沒車, 最高速在沒超車時回到中線是高道德表現...不接受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時, 有超速的車追來時, 還要超速趕快讓快內車道讓人超車, 那叫違法.
學習中的GUO城 wrote:國道測速照相機都認為你開118沒有違規了那有什麼好講的?不然你去問國道警察他測到你開118敢不敢開單啦。 以前看過新聞報導有駕駛超速不到10公里,被警察開單駕駛不服打官司,被法官判定超速就是超速,罰單有效!警察取締的標準寬鬆一點,不表示你沒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