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lo94081 wrote:
樓主不是什麼苦主啦....(恕刪)
紅車出在現畫面是行車記錄儀畫面,不是樓主眼鏡看到的畫面,樓主的眼睛沒有長在行車記錄儀上,這是事實。
所以樓主因為右方車視線限制,無法証明樓主可以看到紅車出線,並作出閃閉動作。
因為樓主為主幹道車,而且又為右方車,又沒超速,理應無肇責。
c13wcl wrote:
行車紀錄器不是鐵證,因為人的眼睛不長在行車記錄儀上,行車記錄儀影像不一定是眼睛看到的,而且樓主為右方車,在駕駛座左邊有A柱擋住,不容易看清左方來車,所以交通規則才有"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的規則。
)



ace ventura wrote:
你這論調和那個司機撞.
BMW轉彎顯然沒有看右側 (或者看了覺得樓主會讓: 我都開到快路中間哩!)
樓主看到BMW 直直開沒有減速讓的意思 但是覺得自己路權比他大 為甚麼要讓
那就看 比心臟大小 誰怕誰就會縮
結果 兩個心臟都很大........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