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台灣人開車很北爛的一個想法

virgena.tw wrote:
以汽車的時速表120,衛星導航顯示的速度大概只有110,確實沒有超速啊! (恕刪)

拜拖! 換台衛星導航,我沒用過差到10km的
還有! 誰說衛星導航一定是準確的?
衛星導航是由直線兩點的去判斷的, 難道路都是直線不彎曲的嗎?
發現台灣人開車很北爛的一個想法

自以為開120很屌
內線哪有什麼不會讓的

我的車有選配雷射大燈而且有開通

遇到內線龜車我會拉開7~8個車身距離左右

然後遠光燈開下去目前還沒遇到能稱超過1分鐘的

幫龜車點一下光明燈他們就會醒悟過來了
內線是龜族棲息地,沒事別去打擾他們練氣功。

還好我車上配備有方向盤和油門,
手動一動、腳踩一踩,就可以跟龜龜說掰掰。
別和他們鬧脾氣啊,你玩不過他們的!
人生還有很多事可以做,何必跟烏龜窮攪和?

遠離內線獲大自在,
遠離內線得大解脫。
donhsueh322850 wrote:
拜拖! 換台衛星導航,我沒用過差到10km的
還有! 誰說衛星導航一定是準確的?
衛星導航是由直線兩點的去判斷的, 難道路都是直線不彎曲的嗎?

問題不在「絕對速度」上
「超車」道講的是「相對速度」

從舉證責任來看
說「最高速限」是超車道「例外」規則的人
要舉證自己是「最高速限」

而要說別人違反速限「原則」的人
也必須舉證別人超速

用以上觀點來看
除非能舉證別人超速
不然只要開的比中線慢
或在超車道當路隊長
(兩物體速度相同,距離不會縮短)
通通不能稱「合法」



另外,「法律」規定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用「命令」幫「法律」開例外
本來就是一種笑話
120有沒有超速不重要好嗎?
重點是一堆車 "不超車還占用內線"
長期觀察下來,國一內線占用率遠比國三高
國道中間常常有告示牌寫 "內線為超車道"
不知道是文盲還是弱智,看不懂的一堆
被嘴就理由一堆 "啊我開最高速上限阿" "不要隨便變換車道危險啊"
只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規則來說嘴 媽的北爛
最機巴的就是那種 "我內線最高速,你超我車就是超速"
用自己"已經違規之事實" 去嘴別人違規,
一堆北爛駕駛的真相就是不要臉又自私還不能被別人糾正的垃圾心態罷了
85683213 wrote:
時速 120 叫做不(恕刪)
時速 120 叫做不超速,不容易啊


不然勒
gunlun1000 wrote:
完全錯誤的想法,+10(恕刪)


gunlun1000 wrote:
國道警方已經多次澄清在前方無堵車情況下內線車輛必須以最高速限行駛,不得低於最高速限!曾有駕駛在限速100的路段開時速94行駛內線被開龜速車罰單,這是新聞有播報過的。而且你搞不清楚得以最高速限行駛的意思嗎?中文很難懂嗎?恕刪)


最高速限由測速儀器認定
不是由自己的錶速或是GPS速度認定
車速的認定的確會有誤差
但緩衝(寬限)區設置的原因不是合法速限一詞的重點

在69樓法規已經都有人貼了
你邏輯錯誤的離譜
限速100路段以時速94公里行駛被開單
這也在+-10以內,可開單可不開單,並非不會被開單
由此可證+-10並非"法定"的合法速限
以速限時速100公里為例,合法速限就是100,而不是110或是90
條文不是這樣訂的
中文沒那麼難懂,不要腦補這段資訊
一整樓下來傳遞這麼多錯誤的資訊,該停止了
區間測速路段估計會逐漸增加
上限+10這種開法要越來越注意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1. 不管你超速還是龜車,不要占用超車道,超完車就請回中線。
2. 速限110的路速限就是110,開112就是超速,120的寬容值只是微罪不罰,不代表沒超速。
3. 台灣速限太低是事實,但法律規定多少就是多少,覺得不合宜就聯屬立委修法,沒修法想開快就各憑本事,收到罰單就乖乖去繳。 沒能力修法只會一直抱怨速限低也無濟於事。
4. 通常GPS速度跟實際速度差不多,沒有異常的狀況大約都在1%誤差以內,最近的原廠車的誤差約莫在1~5%內,有些老車誤差可以到10%是事實,依法規公式(V2/10+ 4km/h≧V1-V2≧0)推算,誤差在13.6%以內都是合法的(以速限110估計)。即錶速125實際速度110是合法的(V2=110, V1:125~110。 V2真實速度,V1錶速)
蒼天浩月 wrote:
最近越來越多龜車行駛...(恕刪)


沒錯,開不快的就開中線就好,不要開去超車道,超討厭,佔用車道的烏龜。現在過年了,這種人路上鐵定一堆,拜託自覺點,不要製造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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