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ugeot 406 coupe 都照顧的相當漂亮
給 2位鼓勵與加油,
這個車子對於原廠而言,
整車零件需從法國原廠送來台灣
看走空運或是海運,還有報關等相關流程與費用
那麼20年的車子要像未受損前狀態真的很辛苦
既然樓主說到 ''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車輛殘值 2萬元''
這表示(後方)肇責車輛(後方車輛撞擊前方車輛)的車輛保險有''財物損失險''這個項目
看得出樓主對於車子的照顧, 雖然維修費 51萬...
對方保險公司應該有這一張''維修費 51萬的維修單''
樓主必須毫無懸念的堅持將車子''恢復原狀''為主張
1. 假設對方車險財損是 10, 20, 30, 50,...
如果對方車險財損是 50以上的額度(超額)
那麼原廠的51裡面有50會由保險支付
2. 上述條件無法滿足時, 然後又喜歡這個車子
只有自行維修(自己+原廠),保存零件所有費用單據,
有個單位, 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 , 上網查一下寫個申請書(檢附資料)
3. 77樓車友的外文能力應在中上程度, 運用所有資訊資源將零件從
半個地球的地方找到零件而運回台灣, 不知樓主是否有如此的恆心毅力!
4. 知悉現實條件與您自己對於車險(保險公司, 原廠)的了解與談判技巧....
5. 如果經濟能力許可, 就修一修, 不輸新車!
小弟的406 D9 相同的年紀(20),相同的維修, 繼續使用, 直到不能動!
給 樓主打氣與加油!^^
Fa1con wrote:
我倒認為恢復原狀反而不合理
原因在於車輛零整比
國產車介於300%,歐洲車更動輒600到700%
要用單個零件逐一復原一輛車,必須花上新車價的七倍
廿年的寶馬M3都賣不到50了
小小406掉個保桿要拿人家51
抱歉講難聽點對方腦袋被門夾了才會給你
當然上法院主張恢復原狀是你的權利
吃不吃的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換另外一個角度想,
樓主莫名其妙被撞,然後只能拿到2萬元賠償,
原本的代步工具沒了,得再花數十萬買一輛車,
本來一台車開得好好的,因為肇事者的疏忽,
被撞的要自己全部吞下去,這才是不合理吧,
社會現實是,自己闖的禍要自己負責,
另外,去年底我一輛05年swift被撞,對方全責
左側從前保險趕到後保險桿,全部稀巴爛,
殘值剩多少我不知道,要修多少我也不管,
我只要求對方理賠專員恢復原狀,不然找輛相同車賠我,
因為那是我上下班的工具,
現在車子外觀,左邊是新車,右邊是破車繼續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