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交通違規檢舉魔人年破萬件交通部擬設檢舉天花板

kenjantw wrote:
用魔人稱呼檢舉人是不(恕刪)


有興趣的可以幫忙到電視台信箱提醒一下...
這就是為什麼酒駕永遠無法喝止
自己在喝,怎麼可能修法害自己?
球員兼裁判
夭壽這前50個真的強到爆耶,怎麼可以這麼有時間XD
檢舉違規要檢附的照片要求很嚴欸,馬的這些警察現在是懶到,別人幫你整理好送上來的資料都懶得看就是了?
坐在辦公室辦公跟冒風雨去巡邏到底哪個爽?
要不是這些警察無能,看到違規的垃圾都鳴笛勸離,讓那些犯規的違規魔人得不到教訓,一而再再而三的累犯。
誰要這麼辛苦這麼麻煩回家還要處理檢舉資料? 又沒獎金可以拿,拍照少一點角度模糊一點還會被偷懶的警察用各種理由退件。白忙一場。

檢舉有天花板? 請問這些為了一起之私違規的垃圾民眾違規有沒有樓底板?
鬼島就是這麼喜歡幫犯罪之人找理由,幫死刑犯找不死的理由,幫違規的找不罰的理由。
可憐哪, 奉公守法的老百姓,可憐吶~
前50名大戶一年檢舉20萬6千件,扣掉第一名1萬件,其他49名一年才檢舉19.6萬件,大戶平均一天檢舉11件,這也能叫大戶?也太瞧不起人了!
imgood wrote:
imgood 2020-05-07 17:18 80樓
那就比照拆除大隊 違建違規案件大家來排隊

一樣邏輯 為何檢舉違建 拆除大隊不來拆?



國家資源有限

開單的警察數量也有限

警察每天工作不是只有開單

所以應該合理分配開單的數量 以警局轄區範圍做總量管制


這就很好笑了,違規後繳交的罰金是進入國庫,國家可以用這筆錢來做很多事情。
像是擴編警察人力,可以擴編一個獨立單位來專門處理這種線上檢舉,有什麼難?
一張罰單取平均算八百就好,一萬件就是八百萬,國家一年多少張線上檢舉的罰單?
在我看來,檢舉一萬件的根本該列入優良市民,他一個人讓國家多了多少收益?
讓多少違規魔人改善自己行為,減少多少路上潛在的危險? 讓多少家庭得以保全完整?
這些都是隱形成本欸。 更重要的是他還分文未取!

拆除違建? 拆除違建有金錢收入國庫嗎?
就我所知會修法,拆除金要由被拆的人負擔,只是不知道法修到哪裡。
台灣就是這樣,對的事情不敢堅持,總是被一些人情之類的鬼話影響就轉彎。
搞了半天台灣就是永遠只會得意地喊我們人情味人情味,對各種公然違規違法漠視。
搞得好像你奉公守法就是蠢,不違法就是笨蛋一樣,你才是反常。

說穿了就是政府不積極作為放任違規的垃圾到處違規,每個人都我停一下下,真好笑。
然後出了國去日本,乖得跟狗一樣,連暫停都不敢。
很多人一邊讚嘆日本人多守法,都不會羞恥自己在台灣就是個不守法的渣。
被罰就說停一下下罷了不通人情政府搶錢,去日本的時候怎麼不去跟當地警察這樣說阿。

只要把違規停車調整到跟日本一樣,一萬五日幣起跳,台幣五千就好啦,你看誰敢違停?
把酒駕罰則跟日本一樣就好,同車的要受罰,勸酒的也要受罰,賣酒的店家也要罰,看誰敢酒駕?

我們只會羨慕日本人,奉公守法的日常。對台灣的警察執法卻是各種埋怨,真的是可憐吶。
c.c.0110 wrote:
前50名大戶一年檢舉...(恕刪)

看到cc哥這種人,你還會覺得這政策有問題嗎
檢舉當然有它的正當性,它能伸張市井小民的正義,但我想說的是處理伸張正義是有社會成本的,警察能花時間在抓搶姦殺人也能每天幫你顧門口有没車擋住,每個人有有自已權益被侵害要申訴的時候,你媽的一個人佔了一萬個社會資源是要遭天譴嗎?別忘了警察還有很多傷天害理的事要處理。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不知道你知不知道01(恕刪)

這樣是交通規則有問題啊,政府不改善交通就算了,民眾檢舉也不行...
重點是這種議員還隨便選隨便上
這就是支持者看到顏色就投,也不在乎到底他有什麼作為或政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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