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jia wrote:我也知道打方向燈不難,但誰都不是完人,可能有大意疏忽 人偶爾都會犯錯,所以偶爾會收到罰單人一直犯錯,才會連續接到罰單3分鐘一罪開三罰單是稍重了我相信你們業務一定學會要打方向燈了
老實說真的要當作買一個教訓~打燈不用錢~不打是真的要花錢~況且罰單是小事~如果今天因為你不打方向燈造成後面車禍~你賠償的金額不只這些錢!高速公路的車速不是像一般道路小擦撞就沒事了~嚴重可以想像!這年頭變換車道方向燈多打就對了~不打就等著繳錢而已~除非你連續三分鐘都待在原地~不然是算違規三次~
josephjia wrote:再次謝謝大家的回覆嚴格說起來我原先的觀念也不正確這次確實不能說一罪三罰 可以申訴的,必要時,要有打行政訴訟的心理準備(由法官栽決)朋友也曾在國道被跟車檢舉,連開8張,最後由行政訴訟判罰只一張,其餘7張無效
josephjia wrote:這不是邏輯,只是拿極端的例子來抬槓邏輯應該要拿比較接近的例子來說比較好我拿一個稍輕一點的沒戴安全帽來舉例一個人不戴安全帽被警察開了罰單另一個警察在3公尺後等著開下一張罰單還有一個警察又在3公尺後等著開第三張罰單他們當然都可以開,但是有沒有一點重了? 你不覺得你舉的例子更極端~如果有這樣的~ 被開了單 3公尺看不到另一個警察??好啦 我知道你只是舉例 但你的例子更爛~ 比忠孝東路的的差多了~女業務喔~ 叫她自己承擔啊~又不是老婆 女友 情人 愛人各人造業各人擔~ 煩惱她 不如煩惱明天早餐吃啥 更有建設性檢舉者~ 功德無量9000元 俗啦~ 下次再不打燈看看~
我覺得分母並不是3分鐘,而是這位業務的車齡.三分鐘被拍三次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應該可以推論她平時開車就常常不打方向燈.如果車齡很短那大家應該會多些同情,但如果車齡已經一年以上,那這三張罰單可以想成是幾個月被開一張,就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