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講的是, 這就是政府的怠惰無能以及不懂變通.學校門口劃定一段區段, 設定區段內是所謂的School Zone,在固定的時段內(比方說上午7~8點,下午4~5點) 限速以及規定可短暫暫停上下學生. 而每次不得超過一分鐘.而過了這個固定的時段, 即恢復原有的紅線禁止臨停!你把規定設好了, 大家就按照規矩走.要不然現有的規矩就是能檢舉.政府不積極作為, 就是增加民眾的衝突機會...以下借用圖片, 其規範方式供參考:
這篇的電視報導我有觀看.有很多學校外面真的有公告可以臨時停車的時間點.就是接送小孩的時間.我覺得不錯啊.可是為什麼就是有一些縣市.到底是下面的人腦筋不會轉還是不想扛責任.都想要讓縣市首長扛責任.這就不懂了.還有其實很多事情都是可以中央地方統一管理統一做.現在都是藍綠關係一個東一個西.真的不懂難怪社會越來越亂.有鬼島之稱.
檢舉達人這些人都有病,應該要強制送醫勒戒政府不應該鼓勵檢舉行為民眾可以檢舉,但不可以開罰,警察接受檢舉後需到場確認後才可開罰不然就是檢舉一件,檢舉人要付100元檢舉費,而且沒有獎金檢舉失敗需罰1000元
違規 屬實,上策中策下策 都 只是 對於違規事實的容忍 -檢舉魔人固然匪夷所思,但檢舉達人不過也只能是依法舉報事出必有因然反向想會不會因阻礙交通導致住戶出入困難,憤而將砲口朝向校門處-我認為 上策還是探討為何此處一開始不規劃接送區,以及研擬接送區相關辦法才是,相關單位請加油
stoak wrote:家長更說,「就求助無門,就我們能夠做的都做了,一直被所謂的相關單位駁回說,沒有辦法沒有辦法。」北市交工處規劃科長謝霖霆則回應,「我們會跟警察局分局那邊,再討論一個解決的方案。」 北市交工處規劃科的問題比較大之前反應都說沒辦法沒辦法~現在鬧大了才說要來想辦法
剛剛看了地圖實景,校門口那一段就可以規劃成接送區了啊,只有上下課時間可以臨停,其餘時間不准停~~很多國小都是這樣子做的~~我小孩的國小還有規劃一小段人行道可以讓騎車的家長直接騎上去把小孩放下來,但人行道中間劃一條線,只能騎到人行道左側,靠牆的一側是給小朋友走的,現場也有好幾個導護在指揮,所以只是學校要不要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