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一個設計不良的都市交(恕刪) 我認同台灣的交通規劃很爛, 尤其是越熱鬧的地方越爛但我都是多走一段路找到停車場停好再走過去, 或是車子丟在某處再搭其他交通工具器目的地遵守規則, 不要製造別人困擾, 這些真的沒有這麼難
我連去個7-11就是去找停車場停車再走幾分鐘去買要不然就不要買,要不然就不要開車為了圖個方便硬是路邊就臨停下去,是方便了然後後面所有的車都要為了這個變不方便,遇到車流量大的時候真的爛你說這是台灣道路設計不良,我說是教育失敗,盡是教出一些腦子不對勁又只會覺得別人有問題的人
違規受罰天經地義.......你覺得有交通陷阱怎麼不去跟相關單位反映??一個是排除異己,另一個是行使權力有一樣嗎??國家賦予檢舉人檢舉的權力錯了嗎??查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aderek wrote:一個設計不良的都市交通規劃卻有臉要求大家都是聖女貞德打著正義口號,行苛稅之實有些政客還有臉,編什麼罰鍰收入預算政客在那隔山看好戲,放任那些交通檢舉紅衛兵出來亂……現在知道為何沒什麼人,關心我們國家了吧。反正都是放任紅衛兵魚肉鄉民,換誰做有差嗎…… 講這麼多.............不要違規,很難嗎?違規繳錢,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