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自己也騎機車,卻天天都在找機車族麻煩賺業績,對汽車違停不聞不問,連騎靠邊都被說是騎路肩開罰單。簡直莫名其妙。這次自家人出事,不知會不會大出草,終於肯取締汽車違停了?話說現在LED燈條便宜什麼似的,廉價的幾百元就可以裝到好了。貨車公司省那個是能發財。出一次事賠的都遠遠不只。
Jack 你好棒 wrote:好像有人說,違停不會導致車禍呢,現在連女警都領便當了,快浮出來,重申你的觀點,違停不會導致車禍,來說明一下,我洗耳恭聽。 這女警撞到的是駕駛"人",不是車輛.....跟撞到合法停車格裡突然跑出來的駕駛一樣
lordkon wrote:有警察被這惡法害死交(恕刪) 這些政治人物才不會為了一個警察做什麼改變,還不是以後繼續說為違規檢舉擾民等,要發生在政治人物,而且是有頭有臉的,全國知道的那個人身上,政治人物或政府才會重視,立法去保護大家,你看酒駕,全國人民都極力希望嚴懲與預防的事,往生的都是我們一般老百姓,政府態度還是消極處理,如果有一個政治人物願意被另一個政治人物酒駕撞到,政治人物/政府才會重視,看看後座強制綁安全帶的原因就知道了,只能說,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政府態度,女警R.I.P.
Ja100cky wrote:不過我還是得說一句,為什麼會撞到一直停在那的東西?可能當警察真的很累,疲勞駕駛;又或是天色昏暗,貨車沒有任何醒目標誌燈光;又或是安全帽鏡片滿是刮傷或是墨片;不是檢討受害者,只想只到是怎麼撞上去的,吸收成經驗 違停不要停在那裡不就好了,停在那20台機車過去就是20台機車要閃違停,好死不死這次剛好遇到女警摔車,隨便算算工作X25年以上,一個月35000,看看要賠多少?就算賠不出來一輩子名下也不能有財產,還要良心不安,真慘耶
不會游泳的猴子 wrote:在我家附近而已,昨天一直到傍晚六點半,我離開公司時,路燈還全是暗的...隔壁交界的雲林縣,路燈卻都有開啟,唯獨另一邊的嘉義縣六腳鄉,路燈卻都還沒開。(恕刪) 這個是正確的...北港鎮的財務要比六腳鄉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