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人檢舉違規案件,應該付10-50元行政規費。

在討論交通的串子

檢討錯別字

算不算廢文?
為了讓違規被檢舉機會各種降低想出一堆理由?為了讓違規被檢舉機會各種降低想出一堆理由?為了讓違規被檢舉機會各種降低想出一堆理由?

怎麼不是想辦法讓自己不要違規?當個快樂的守法小公民很難?
勸敗不需理由,敗家沒有藉口
111239 wrote:
.......為什麼開單錯誤,憑什麼要花費名眾的時間成本,去申訴?
所以我是建議,當名眾申訴成功,需將此時間成本還給民眾。
也就是說,檢舉者所舉報違規錯誤。所浪費的成本需由檢舉者負擔。...


那舉發後的時間成本要不要給檢舉人呢?
錯字連篇!要不要先把中文學好再來PO文
宙王 wrote:
很難很難很難!(恕刪)


遵守交通規則很難
那就等著收罰單吧

一年檢舉4000件
每件都受理...開心
pcian wrote:
在討論交通的串子

檢討錯別字

算不算廢文?


措漬不眾藥嗎?
布燃大嘉一起殊入錯漬就郝了~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skbank wrote:
在法院告人,也要付擔(恕刪)

我也覺得應該要收規費,畢竟是增加警政單位的負擔,搞不好以後還會出現因為處理民眾舉報案件過多,造成員警過勞死的情況勒....
7881974 wrote:
檢舉成功的話罰金50%給檢舉達人


檢舉達人有錢賺的話

會有更多的cc哥設陷阱
檢舉人檢舉違規,主因在警察怠惰..

應該扣警察薪水來給檢舉人獎金..

現在警察不用在路邊開單,更怠惰..

每天躲在冷氣房看電腦照片開開罰單一天就結束了,輕鬆又愜意.....

檢舉違規還付錢..到底是誰怠惰執行公務...誰疏失誰付錢..
煥仔 wrote:
措漬不眾藥嗎?
布燃大嘉一起殊入錯漬就郝了~


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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