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chih wrote:這個大家都知道,我指(恕刪) 自由民主社會是可以由民眾檢舉的,請珍惜自由民主。少部分畜生自私的違規已經侵犯到他人的自由與權利。檢舉剛好而已。犯罪行為是否也應該由警察主動發現?民眾不能舉報呢?調查局多少破獲案件是民眾檢舉?國安局多少破獲案件是民眾檢舉?樓主,今天你可能沒有被影響,我可是每天被違規的影響。
王簡莒 wrote:自由民主社會是可以由民眾檢舉的,請珍惜自由民主。少部分畜生自私的違規已經侵犯到他人的自由與權利。檢舉剛好而已。犯罪行為是否也應該由警察主動發現?民眾不能舉報呢?調查局多少破獲案件是民眾檢舉?國安局多少破獲案件是民眾檢舉?樓主,今天你可能沒有被影響,我可是每天被違規的影響。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我贊成由執法單位來告發處理。我不贊成台灣變成一個糾察社會,尤其讓一些反社會或心理已經偏差的人來製造仇恨與對立。
yuanchih wrote:.....台灣社會不缺反社會及心理偏差的人,糾察社會只會製造更多仇恨與對立。........(恕刪) 所以是檢舉的還是違規的是(反社會及心理偏差的人)?所以是檢舉的還是違規的是(製造更多仇恨與對立)?原來你眼中違規的是正常人,嗯!
那種生活以檢舉為重心的黑單就好了啦眼不見為淨連機車騎右邊都會檢舉的怪個性,你覺得打打字就能改變他嗎?😂😂😂啊 啊~看影片就知道個個都是鍵盤俠,被發現就遮的比誰還快 還會叫救命尼😂😂😂😂😂我看這的檢舉達人每次都喊很大聲啊,怎麼被抓包跑的那麼快😂😂😂😂😂到底是哪位啊😂😂😂😂看完影片再看這邊回文就知道他們現實生活有多可憐了🥺🥺🥺哥給妳秀秀 乖😂😂😂
王簡莒 wrote: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哇咧....這句話是你自己說的,我無言以對。知道現行的法條規定?你的立場到底是哪邊? 我立場很簡單,我認為還是得由執法者來告發處理。放任糾察行為只會加深社會不信任、仇恨和對立。至於現行的法律適不適合?還有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