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肩接減速車道沒打方向燈罰3000 法官認「沒意義」判撤罰

Jack 你好棒 wrote:
你繼續凹吧,高院做完(恕刪)

我沒有義務改喔!笑死
斷章取義被打臉
好腫啊


這週又送五十件
應該沒人敢申訴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法官故意讓無恥違規者

多繳罰金,

就是先判違規者勝訴,

監理單位上訴後,再改判違規者敗訴,

這樣違規者多繳1050元,

發文者連這位違規者之後敗訴都不知道,

笑死人。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ace ventura wrote:
高等法院法官是個沒擔(恕刪)

判決書可以看一下:

原處分裁罰被上訴人所依據之道交條例第33條第
1項第4 款規定,其法定最高額罰鍰為6,000元,自無行政罰
法第19條第1 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
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
者,得免予處罰。」規定之適用,

行政罰的裁量權也是有規定的。
再凹啊,

提供給人的訊息已不正確,

死不改正,

爛。


難怪那麼怕收罰單



併排停車必檢舉
難得看見好修養的你直接表態,粗魯的話我來就好,哈
有一個人貼了230次的連結,

結果願意無恥連署者還不到200人,

真是笑死人了,

從皇帝變成太監,怎會這樣?

太好笑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Jack 你好棒 wrote:
再凹啊,提供給人的訊(恕刪)

你不怕收罰單喔!頒獎給你
捆大龍
+1,我敢違規就不怕收紅單.
宙王 wrote:
你不怕收罰單喔!頒獎給你

又在講東講西了,

就是不正視自己的錯,



告訴你這個死凹亂提供訊息的,

我還真的不怕收罰單,

十幾年沒收過了,偶爾來一張也無所謂,

前一陣子等紅燈時,看到一台機車騎過來待轉,

後方黏著一條封箱打包帶,在地上拖行,

怕她高速時,捲到後輪,最慘的情形是出車禍,

左右至少5台機車,沒人敢動,不敢跨越停止線,



900 塊對我又不是什麼負擔,

慢慢往前騎,跨過停止線與班馬線,

騎到那台機車旁邊,提醒她黏到打包帶了,

就算因此收了張罰單,也無所謂,我有幫到人,就好,



你不用再講東講西,

現在高院法官已改判,

你繼續標題不改,就是在誤導他人,

你想當爛人就繼續。
宙王
凹什麼?原本就是那樣判!我有說高等法院沒有改判嗎?你是不是搞不懂什麼叫凹?[笑到噴淚]
宙王
我可不想當魔人爛人喔
eeone2019 wrote:
這週又送五十件
應該沒人敢申訴


好少喔
才五十件
我每週都破百件在送的
看違規魔人崩潰就是舒服
有一個王在大安區的音響店外面轉角紅線,
(大安區的警官開罰單居然被副議長關說,人民更要去大安區檢舉)

都沒有車敢違停了,(本人9/17今天0815~0850就在這裡先勘查地形)


這半小時左右沒有一輛車敢停在樂利街16巷口的紅線,

證明檢舉一定有效果,

狠狠打臉王的虎爛理論。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宙王
我今天比較閒!等你走了我就去違停[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捆大龍
違規魔人比正常人機靈。俺都只抓特別囂張的出來檢舉,很神奇不只一例。同一台囂張車檢舉了2~4次,整排的違停都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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