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henk R.I.P.西濱是小車地獄無誤~我行車優先度國三>國一>省道西濱完全不考慮選對路讓你安全回家選錯路晚七天回到家 西濱只適合短程...長程就..一條極度危險的道路,再快速我寧可選擇安全的路~ 我是指車少時...車多就...
阿呆徐 wrote:水泥車就是欠檢舉車牌無法辨識無法檢舉但是你可以送公路總局 讓他回監理站驗車公總認定很寬鬆,你送件幾乎都會開臨時驗車單回檢理站驗車的成本 絕對超過罰單 真假 我之後也來搞搞驗車直接耗掉他半天~一天的時間 讚
hpvs19 wrote:第 14 條汽車行駛應隨車攜帶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或預備引擎使用證。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一、牌照遺失或破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換發或重新申請。二、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非行車途中因遇雨、雪道路泥濘所致。幾十年前的罰金,對他們 根本不痛不癢! 這主要是耗掉他們的時間,驗車通常都上班時間,也就是說至少半天不能跑貨了
hpvs19 wrote:越是這樣做大車更會一(恕刪)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332014據林姓駕駛表示,當時轎車從閘道口上西濱,卻突然剎車,他才閃避不住追撞上去。事後轎車內根男從副駕駛座逃出車外,全身多處燒燙傷。消防人員獲報趕到場將他送醫,並迅速撲滅火勢。平衡報導,大車駕駛說法如果大車駕駛說法為真且有行車紀錄器輔助那就是開車大伯也有責任了
上交流道~你速度快就插前面過。你速度慢,你就要等主線的車過再上。現在車子越做越好,不管大車小車都一樣。什麼ACC主被動安全一堆,車子動力也要變好還有駕駛觀念都要變。要習慣速度感當你的動能不夠,0~100,60~120再加速性不夠。你要上快速路或切換車道就相當困難。加速性夠,你切到前面除非緊急煞車,不然很難被追到。後面看到前面有車也會減速..前面沒緊急煞車,車速120km,後車就算130km,二台車速差10km,放一下油門,點一下煞車也不會到追撞。會追撞大多不會在行進中,都是將近停止後面無法煞停。一台好的車前面變慢馬上就要急加速切去別個車道而不是停在那裡等後車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