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臘腸 wrote:鬼島法律真的該修法了,汽車駕駛和砂石車駕駛好好地遵守規定開在路上被一個騎車白爛得撞上後彈飛被輾,莫名其妙的背上過失致死,倒楣啊 放心~那兩台車如果沒有肇責的話,是不會有任何刑責的我覺得要改的是調查期間職業駕駛還是要可以工作才行要不然至少都半年無法工作,調查結束沒肇責的話這期間也沒有任何補償對職業駕駛來說不公平
id104140alex wrote:起因完全錯誤...桃園19歲騎士違規變換車道~彈飛對向砂石車輪下遭輾斃....活該!!...前後那麼多機車在行進,別人怎麼不發生事故??唯一得慶幸是~小屁孩只害死自己,沒害無辜,守規矩的駕駛!! 紅字這一段不是很認同屁孩不止害死自己,還同時害了休旅車駕駛、砂石車駕駛各揹上一條「過失致死」
fa3218 wrote:貨車右方向燈一直閃爍(恕刪) 你有沒有看清楚畫面再來嘴?貨車在路口看到休旅車打左轉方向燈等待左轉,所以打右方向燈慢慢往右車道行駛,這樣有何錯?這是路口,機車騎士本來跟這大貨車後騎就沒事,為何要連切兩車道想要從休旅車左邊超車?根路寬有何關係?昨天我就經過現場,看到騎士已經躺在輪下!想說是不是有人闖紅燈才會如此,沒想到是這樣的情形!休旅車要彎進去的地方是菜市場旁的路,那個時間一般車比較少彎進去,因為人很多,所以也算是機車騎士的騎車習慣不好+運氣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