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1234567890 wrote:
想請問這種擋人行道上的行人來讓社區車輛先通過的,有什麼罰責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1款,除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外,其餘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情形,將處行為人或其雇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另外車輛沒有停下來禮讓行人
第 44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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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保全怕被罵或公司要求
有車輛出來第一時間就攔路人或車輛
那真的被開單就看公司有沒有明文規定
有就公司背沒有就看公司願不願意背囉



























































































